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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靈魂有馨香

    離婚了還待在前任的家庭群,並稱呼前任的父母爸爸媽媽,這樣做非常不合適!從法律角度講,離異之後的兩個人沒有任何親屬關係。從社會實踐看,離婚之後多半會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有共同孩子的可能偶爾有交集,這是正常狀態,也利於雙方以後追求新生活,二婚最忌諱的就是和前任藕斷絲連,更別提還待在前任的親人群裡,竟然還稱呼前任的父母爸爸媽媽!用上海話說簡直就是個拎不清!

    假如前任的親人們知道是離了婚的關係,不僅不主動退群,還稱呼前任父母爸爸媽媽,不得讓人嘲笑?這得有多戀戀不捨啊!或者,想復婚?要是前任的親人們不知道離婚了,這樣做就是掩蓋事實,要知道紙不能包住火,沒有不透風的牆,真相總有揭開的時候,到那時多打臉!

  • 2 # 沙丘與綠洲

    不合適也不合常理,這樣做,傷人傷己。離婚不退前任家庭群,應該有兩種心理。

    第一種是,離婚後反悔,想複合,不想離開前任家庭的視線,試圖緩和關係,隨時瞭解前任動向,等待可以複合的機會。這樣做,雖然可以理解,但會嚴重干擾前任的家庭生活 ,讓大家處於一種非常尷尬的關係中,不是好的解決方法。想復婚,就用自己的行動去爭取對方回心轉意。

    還有一種就有點變態了,不想復婚,還心有不甘,蹲在前任的家庭群中,時刻窺視人家的一舉一動,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陰暗目的。

    解決方法很簡單,如果不想復婚,告訴家人解散群重建就是了,以上哪種情況都不適合對方呆在自己的家庭群裡,就像一顆地雷,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她就會引爆,不要猶豫,能踢就踢,不能踢就解散家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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