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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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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個小小草民
題主提這種問題,真是有點無聊,看看刑法裡面有沒有區別妻子不妻子的就知道了。
妻子拿刀砍丈夫,要看向什麼地方砍,向致命地方砍,那就是故意殺人,沒成功,就是殺人未遂。否則就是故意傷害。當然是犯法。但犯法與犯罪又是有區別的。犯罪是要看結果的。殺人未遂當然不能按殺人罪處罰。沒有造成傷害也不能按故意傷害罪處罰。
當然法律規定無刑事責任人另當別論。如: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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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雄霸獅
這是家庭矛盾,夫妻之間的矛盾激化了必定會打架,但是女人一定是打不過男人的,傷了心的女人會釆取極端手段來對付丈夫的,男人最好不要故意去傷害妻子,都要涼解對方,妻子拿刀沒有砍傷丈夫哪就算了,不要去追查誰的責任誰的過錯,夫妻更不要以仇人對待,算了吧原歸正傳,走回原處不要記仇,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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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霧裡看花201393706
謝邀!一個巴掌拍不響,妻子提刀砍向丈夫,得看是什麼情況下,有的女人長期被家暴,或者這次又是剛被打了,自己巳經承受到了再也承受不住的底線,忍無可忍的自衛還擊,得看當時是什麼情況下,還有拿刀砍向什麼地方?是致命的部位嗎?是被家暴了自衛還是故意傷害?不能片面下結論。還有如果女人有精神類疾病呢?這個罪名也是不成立的了。
如果妻子持菜刀等兇器砍向丈夫致命處(頭顱、咽喉等處),因妻子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沒有砍傷丈夫(例如丈夫身穿厚衣或者丈夫遮擋或者搶奪兇器),妻子涉嫌故意殺人未遂。如果妻子患有精神病,無刑事責任能力,司法機關不追究她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