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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理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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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理菌
挺有意思的一個問題。換句話說,特渴望的無用之事是否要做?
做不做這件事情的首要前提——界定這件事情的性質這件事情是積極的,至少是中性的。
它不會妨礙別人,不會對他人及社會造成危害。
如果妨礙別人,給別人造成困擾,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那麼,最好不做。
做不做看你的生活狀態如果您上有老下有小,許多人都等著你拿錢養活,那麼,追求無用之事,多少顯得有些不負責任。
如果您沒有任何生存壓力,那麼憑著自己的興趣,想做就去做吧。
心理學家弗蘭德曼(Feldman)等人發現,一種是對做出的決策感到後悔,另一種是對沒有采取行動而後悔,第二種後悔遠比第一種後悔更讓人悔恨。
所以,如果在沒有生存壓力的情況下,還是去做吧。別給人生留遺憾。
做不做看你是否能堅持如果無用之事只是隨便做做,那麼,做不做都無所謂,反正不會耗費太多的時間,只當豐富人生閱歷了。
但是,你如果出於興趣,特別想做,比如說創業,那麼最好還是堅持一段時間。萬一就成功呢?
那個東西對於你來講叫做夢想。有多個人有夢想呢?有多少人會把夢想付諸於行動呢?
你說的那件事沒有一點用,還會浪費時間。這是誰的標準呢?以什麼為參照呢?
只要自己想做,願意做,為何不給自己嘗試的機會呢?前提只要不是違法犯罪,危害他人的事。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明日真的多嗎?
人生就是一場旅行,每一個時段都是人生寶貴的體驗。只要自己用心去做了,自己認為值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