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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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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諸葛錦玉
說句你不喜歡聽的:病根在你自己,一個人身在社會中,與形形色色的人交往,不可能事事都如意,你給別人打工,被老闆罵再正常不過了,你這個病不是因為你老闆才得的,而是你自己的根本原因。也許這次你不受刺激,不發作,下次就會發作,就像不定時炸彈一樣。如果所有令你不高興的人或事使你的病發作,你就要人家負責。那人家以後誰敢用你,你還怎麼在社會上立足。所以像你這種情況在生活中應該儘量保持心情愉快,別斤斤計較,什麼都鑽牛角尖,別那麼想不開對你自己的病也有好處。而不是推責任,指責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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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嶗山隱士3
這他負責任,領導知道你患有此病,精神不能受刺激,在這種情況下仍大聲呵斥你,至使你舊病復發,從法律上支援你對他追究責任,賠禮道歉,負擔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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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朝霞映山紅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新招一個有精神病史的職工。你在這家公司已經上班,精神病又犯了你就悄然無聲的治好病繼續上班吧,否則你都無法掙錢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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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顏為君紅
有精神病之前告訴過領導嗎入職時是否隱瞞了?如果入職時隱瞞病史,那是你的不對,如果沒有隱瞞,可以去協商,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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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水31822
既然自稱被治癒了,被罵後怎麼會復發?敢用你的領導估計也病的不輕,能多訛一些錢儘量多訛,你以後估計不會有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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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京魯江浙滬
對得過精神病的人還責罵,這個領導自己就該去看看精神病。。精神病人有的事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你那個領導還是不成熟。。算是愣頭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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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2475898029036
領導可能不知道您有問題,他現在肯定很害怕,以後肯定下敢再大聲和您說話了。會非常尊敬您,他的內心很受折磨。你就放過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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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原始森林之重出江湖
人活在世上,避免不了受氣、受欺,但自己又不夠強大,那隻能自己學會忍氣吞聲,自己學會自我調節。學會反思自己,學會逆流而上,還要學會堅強。
找別人的缺點,盯著別人,一點用也沒有。
祝你早日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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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爺爺85300435
這不應該讓領導負責。首先,領導大聲呵責有過錯的職工,屬於態度粗暴,是不對的。但領導事先並不知道你有此病,故不屬故意的,也不是故意刺激,不應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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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羅桂田心理諮詢
我們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學習、成長、改變,提高自己的智慧水平的一生,也是一個追求開心快樂幸福的一生。
一個人的開心快樂幸福的鑰匙掌握在自己手裡,不可能掌握在父母、妻子、丈夫、兒女、領導、同事、朋友等其他人手裡。
一個智慧水平高的人,不管生活中經歷什麼事情,這個人都知道如何面對,如何處理應對。同樣一個智慧水平高的人也會處理好一切人際關係。
你曾經得過精神病,說明你的智慧水平需要提高。需要認真、學習、成長、改變,認真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的能力。因為做錯事挨領導的罵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作為一個專業心理諮詢師,作為對於你一輩子的開心快樂幸福負責的精神,我的看法是把您的精力用在學習、成長、改變,提高自己的智慧水平上去。認真對待領導對於你的關注,找到自己捱罵的自己的原因並消除這些原因,在改變的同時,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的能力,讓你的生活開心快樂幸福,讓你擁有開心快樂幸福的人生。
不管領導怎麼做都不能對於你的開心快樂幸福負責,領導做不到的。他真的沒有那個能力,你的開心快樂幸福掌握在你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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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丸子悟職場
我們公司就有個人精神復發了,不但沒有賠償,還無條件辭退了,說起那個人還是我負責招聘的,按照流程我們需要檢查他的學歷證書,以及健康證,檢查好了後,只要通過了面試,入職前除了簽訂勞動合同,還要簽訂告知承諾協議,要是他有隱瞞病情或者學歷造假的話,公司無條件辭退(這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我記得他的原諒是,因為有段時間公司業務繁忙,所以工作壓力都比較大,大家基本上都是提起十二分精神做事的,而他因為工作了嚴重的問題所以被領導狠狠的批評了,然後突然精神病發作了,產生了嚴重的幻覺說有人要殺他,然後在辦公室大鬧了起來。
然後保安馬上控制了他,並通知他家屬來領人,事後公司調查他有精神病史,雖然最近一二年沒有復發了,所以公司根據當初簽訂的協議,他隱瞞了精神病史,屬於違規行為,所以公司給予辭退處理,並要求賠償公司損失。
當然對方不願意,請了律師來我們公司談,要求我們公司首先賠償辭退的錢,然後說已經二年沒復發了現在復發是工作壓力造成的,所以要求我們公司賠償20萬,經過我們法務接觸,最後調解了,那就是公司同意撤回索賠的5000元損失費。
其他任務賠償沒有賠,精神病是不可根治的,如果你入職前沒有告知的話,那麼你就屬於不誠信的行為,可以辭退,但是告知了公司用你也不代表復發了公司就需要負責了,只是不能辭退你而已。
精神病屬於自身疾病,除非你自己包括你家族曾經沒有病例史,經過相關有資質的檢測機構,認定你的病情與工作有關,那麼就可以按工傷處理。
所以你精神病復發,公司以及領導不用擔責,甚至可以辭退你並且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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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職場老中醫
第一、你是之前得的精神病
現在公司招聘都是比較嚴格的,有精神病的人肯定不會招,有精神病史但是已經治癒出院的,一般也會很慎重。不知道你當時是怎麼混進這家公司的,如果你隱瞞了精神病史,你的領導和同事都不知情,那肯定就不應該承擔責任了。如果你是在這個單位因為工作壓力大或者其他與工作有關的原因得了精神病,那就又另當別論了。
第二、領導沒有明顯過火的行為
你說你精神病復發的原因,是因為受到了了領導的大聲責罵,領導在工作當中,因為一時間沒有控制好情緒,大聲那兩句人,這在職場當中也是很常見的事情。如果領導本身就不知道你原來就有精神病,因為大聲罵了兩句,結果你就精神病復發,他就要承擔相關的責任,這對於他而言,豈不是晴天霹靂,豈不是禍從天降嗎。當然,如果領導動手打人了,那就另當別論,就應該按照治安處罰條例追究責任。
第三、你的精神病有沒有復發要鑑定
我看你還在這發悟空問答,還能操作這麼高科技的玩意,一點都不像精神病復發啊。如果你說自己精神病復發了,首先應該去醫院進行重新鑑定,如果確實屬於復發了,那麼應該趕緊住院治療,該打針打針,該吃藥吃藥,要避免病情擴散。至於想追究別人責任的事情,想碰瓷和敲竹槓的事情,應該放到後面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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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職場全能王
講一個有趣的案例:
隔壁王姨的傻兒子在大馬路上自己玩耍,玩著玩著左腳絆右腳摔到了地上。
然後自己千辛萬苦的找到了這個部門,這個部門在呼叫攝像頭,發現原來這個小兒子並不是說自己左腳絆右腳摔倒的,也不是說這個地面不平摔倒的,而是自己的左腳扁到了右腳的鞋帶上。
緊隨其後,王姨又聯絡到了這個鞋的生產商,在長達26年的時間裡面王姨終於聯絡到了這個鞋的鞋帶生產商。
然後鞋帶生產商通過5年的時間證明:這個鞋帶是完全符合質量的、高水準的鞋帶。
王姨一拍腦門:對了,這個鞋帶是孩子他爹給他繫上的,然後自己可以去把孩子他爹告一下,看看能夠賠多少錢。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我不知道各個企業對於有沒有疾病,或者對於這個疾病的一個最上限是什麼,但是目前來看,絕大多數企業都絕對不會去僱傭有精神病史的人。
所以我們得先說明一下,如果這個員工在進入這家企業之前並沒有告訴這個老闆自己有精神病史,那麼它就屬於欺騙老闆,老闆首先是受委屈的。
如果這個員工本身有精神病史,並且老闆已經知道了,還願意讓他來到這家企業,那麼老闆對這個員工是有恩情的。
無論如何,最終反咬老闆一口,本身就是種不道德的事情。
但是不道德歸不道德,終究是有人去做,我們把不道德放在一邊,再評判這件事情的話,員工只要證明自己從原來的正常變成了精神病,是由公司老闆罵了自己一句話,公司老闆或多或少都會賠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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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默簡之
這個問題之前單位遇到過類似的,不過是案例是癲癇發作,我來回答一下。
一個採購同事面試時好好的,面試和筆試都很不錯,一切履歷都很符合崗位需求,體檢報告也顯示很正常,就入職了,沒想到幾個月後,因為供應商延遲供貨的問題,這個同事和對方發生電話口角,之後就倒地吐口白沫抽抽了,很像是癲癇發作。
我們同事裡有一個以前學醫的,馬上找了個手絹塞到發作同事的嘴裡面,當時我們其他人圍觀不知道怎麼辦,過了一會兒發作自己停了,發作的同事坐起來沒事人一樣,問大家看什麼,有啥好看的,該幹嘛幹嘛去。
後來聽學醫的同事講,癲癇病人發作時很容易咬斷自己的舌頭,塞個毛巾,手帕或者其他阻礙物可以保護舌頭,我們才知道原來是這樣。因為除了癲癇發作時,這個同事一切正常,作為企業也沒有辭退員工的理由,這個同事後來又發作裡三四次,每一次都是因為和供應商或者其他對介面的人,因為工作發生衝突導致發作,我們也不敢招惹他,怕又發作。
再後來,採購工作壓力很大,這個同事主動提出了調崗需求,單位進行了調崗,又過了半年這個同事自己離職了。
所以綜合題主的情況,我給出如下建議:1、精神病不可怕,但是需要靜養,最怕刺激。
所以找工作一定要找壓力不大的,稍微清閒一點的工作,免得工作壓力太大,容易失控。
2、你難能可貴的自食其力非常棒,不過找工作儘量要告訴單位你的身體情況,不要讓自己身處巨大壓力之中。
像我們癲癇的那個同事,他一開始沒有告訴我有癲癇病史,就會導致大家不知道,有時工作對接時或者工作成果不佳時,同事和領導無意說了重話,對方受到刺激病情發作。要是我們提前知道,肯定會注意說話方式的。你的領導要是提前知道你有病史,我相信肯定會注意說話方式的。
3、不排除個別單位有生病歧視,但是大部分單位是好的。
當然不排除個別單位發現待入職員工有癲癇,精神病等就拒絕入職的情況,精神病也分很多種類,你能上班治癒後上班,代表不是很嚴重,所以心理壓力不要太大。
4、目前看這份工作可能對於你壓力太大了,領導相處也不是很融洽,不利於靜養康復。
你目前的領導很強勢,喜歡指責員工,這種情況下,並不利於你的身體靜養和康復,建議你考慮調整工作。
5、可以換一個壓力稍微小一點的,你可以勝任的尤其領導和你匹配度很高的,不強勢罵人的領導,這種寬鬆的工作氛圍或許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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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暖心人社
理論上說,如果領導是正在履行他的職務,在過程中沒有違法違規問題,那麼他就是沒有責任。
可實際上,哪有那麼簡單的事情,領導最起碼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不管我們以前有沒有得過精神病,如果是領導大聲責罵、人格上的侮辱,等原因導致職工得了精神病的話,這很明顯領導就要負責任,
這是非常現實的一件事情。有點兒像人行橫道上車撞人,不管是不是行人闖紅燈,極少有行人全部負責的情況。交通規則就是車輛要讓著行人走,你遇到斑馬線紅綠燈要減速,如果你不減速反而加速行駛,導致出現交通事故,怎麼可能不負責任。如果加速行駛,甚至可以控訴你更嚴重的刑事罪名,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般來講,精神病治好了,入職的時候沒有必要非要把自己的前科說出來,這畢竟是公平就業。大家可以想想,只有傻瓜才會把自己得過精神病的經歷說出來,然後被單位找個理由辭退。除非單位是社會福利機構,否則還是隱瞞的好。
如果隱瞞,我們就要承擔正常職工的壓力,工作中發生點口角是很正常的。領導的責罵可能會刺激到當事人,但是這種責罵幾乎註定是侮辱人格、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領導又怎能會脫離干係呢?
其實出現這種情況,更好的方式還是有可能被鑑定上工傷。因為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我覺得更符合第2條,語言暴力也是一種暴力。這種情況下,經鑑定失去勞動能力,職工根據傷殘等級領取相應的傷殘津貼,可能是最好的結果了。
實際上法律法規是公平的,對於大家的保障也是非常全面的。一些事情不能講道理,而是要講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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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薇安說
回到問題本身,如果入職前未曾告知公司以及領導你的病情,那領導看待你也就跟其他人是一樣的。因為工作導致被罵,也屬正常情況,按理領導是不該負責的。
親戚家的孩子是個性格開朗的人,兩年前,他獨自去南寧大學校園區開店,期間也賺了一些錢,日子過得蠻不錯的,可後來因為一些變故,他變得越來越不愛說話,最終從輕度抑鬱症變成中度,甚至是重度。至今,還在靠藥物治療,藥物不僅給他的身體帶來很大副作用,也讓他喪失了勞動能力。
而他的父母每每說起這個事情的時候,真的讓人很心疼。好在自己非常努力,以及父母的溫暖和無私的愛,鼓勵他接受治療,默默陪伴他走出陰霾。
身體健康非常重要,精神的健康更不容忽視。
所以,想在這裡給題主幾個建議:
1、先治療,堅持定期複查
精神疾病最怕的就是精神刺激,如果受到精神刺激,就會引發一系列的精神反應。而工作和生活壓力,忙碌的生活,都會讓精神產生壓力。
最好的辦法就是停下你手中的工作,先到醫院採取治療,待穩定下來後,再找合適的工作去就職。
2、學習心理學
性格改變是常見的精神病表現,原本熱情合群的人會變得冷淡,疏遠人群,變得不愛說話和懶散。記得去找心理醫生諮詢,大醫院都會開設精神科,這對你個人心理疏導有一定的作用。
或找你愛的人和陪伴你的人傾訴,讓他們知道你心聲,他們才能知道怎麼幫你更好走出來。
3、鍛鍊身體
和親朋好友一起打個羽毛球,散步或做些自己喜歡的運動,有規律的鍛鍊也可以改善你的精神狀態。
4、找份合適自己的工作
對於初愈的人來說,找份節奏較慢、競爭較小的工作,精神壓力也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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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昊石在職途
一、病情復發的責任不在領導
題主的病情再次復發,受這樣病情的困擾表示同情。
工作上被領導批評,這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
題主說被領導大聲責罵,在這裡需要題主分析一下:
是領導不知道題主患病還是題主自己覺得領導很“大聲”。
像題主這種狀況本身在社會上已經是特殊群體,在職場上普遍是不會被錄用。
如果因為領導批評,要為你病情的復發負責那領導真冤枉。
如果題主始終堅持自己的想法,那麼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起訴。
但做好準備:領導是不這種責任!
我不知道提出有沒有認真考慮過:
您如果沒有起訴成功,如何來面對周遭的人對你的議論?
如果你都無法承受領導的批評,那麼我相信你更無法承受周遭人的議論的壓力。
二、以身體為重
既然提出無法承受來自於職場上的壓力,那麼建議提出換一份相對簡單、輕鬆一點的工作。
這份工作可以是一些簡單的重複性的工作,沒太大的壓力。
畢竟正常的職場人都會有崩潰的時候。
三、努力學習提升認知,減少情緒波動
拋去先天身體條件的差異不說,題主此次病情的復發跟個人心理承受能力應該也有很大的關係:心態不夠平和,情緒波動大。
建議題主多去學習一些心理學方面的知識,提升自己的認知,學習情緒控制。
每天可以進行適當的冥想練習,每次在情緒快要波動的時候不斷地自我暗示等等。
願題主身體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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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鷹擊長空93530926
你可別糟蹋精神病了,精神病既然康復了。正常工作了,捱罵就捱罵了唄。復發了就是自己還沒有真正理解精神病和療愈自己。堅強起來努力奮鬥,精神問題只有自己直接面對,勇敢療愈自己。深入瞭解精神問題本源。
精神問題,正好迎合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那句話。
既然是精神病,那某一方面絕對天才。發揮自己天才的一面兒,努力造福社會,也不枉活一世。
被不理解的人罵了,甚至打了。就思索對方負責什麼的,不是精神病人乾的事兒。
精神病人發病時傷害別人了,別人不是一樣承受自己倒黴的委屈麼?別人都替你承受委屈了,就該有胸懷膽量勇氣擔當。
犯病了,想辦法療愈自己。不幹那怨天尤人的事兒。
我跟你一樣,雙曲線精神分裂。康復後做臨終關懷義工,發現我的病症只是臨終幻覺的一種反應形式。所以我把精神分裂叫死亡幻覺。
提前體會了臨終幻覺。別人都怕死呢?你體會過了死亡前奏,多麼偉大的事兒啊!
你懂的事兒,別人都無法理解。而你又能在你的長處方面兒遊刃有餘。多麼快樂的人生麼?
存在是因為被需要,你有價值才能體會到被需要的快樂幸福。
領導罵你,無非就是利來益往。他都沒想過精神分裂是啥,還困活在利益裡邊忙碌呢?罵你就罵了唄,你又何必在意呢?
你不在意,不接受被罵資訊。不就不回煩惱犯病了麼?
過去了,忘記或者放下吧,在找份工作繼續幹。反正為明天活著呢?精神病也是昨天的事兒啊,記著他幹嘛。
人生百年,該吃吃該喝喝,該死就嚥氣兒。一場生命遊戲麼?不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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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繁華正在遠去
我就說下自己的同事,曾經得過輕度癲癇,後來多方求醫,據醫院說是完全康復了。
病好之後分配到機修車間,擔任車間副職,因為是科班出身,也很快就上手了。
車間正職是大老粗出身,沒文化,開會經常是吼人,因為和某個副廠長關係不錯,據說是師徒關係,因此很少有人頂撞。
我的同事年輕氣盛,處處看不上正職所謂的車間管理方式,兩人經常在發生口角。後來,同事跑去向廠長反映情況,廠長很重視,還專門派人下來調查,雖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
這件事在車間引起震動,車間正職雷霆大怒,為此召開全車間人員會議,話說的相當難聽。同事也不甘羞辱,奮起抗爭,在這期間,同事突然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經醫院檢查,癲癇病復發,病情比上次更加嚴重。
二三年之後,同事又來上班,領導們徹底不敢用了,保留待遇,專門提供一間辦公室,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沒人上前搭理,也沒人主動去招惹。
同事之間發生爭執很正常,即便是在管理方式上出現大的分歧,大家都要學會剋制,學會彼此欣賞,不要一言不合就老拳相向,老死不相往來的。走出企業的大門,回頭想想,多大的怨恨!
當年的一場爭執,一個風華正茂的年輕人,可能企業仕途就這樣葬送了!那個車間正職,現在已經退休在家了,不知道回想往事,心中可曾有悔意產生。
我們生活在法治社會,企業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提交法院仲裁,讓法律來主持正義。
說句難聽話,也就同事復發癲癇沒有要了命,如果人不在了,即便法律輕判了你,人家的家庭能輕饒了你!
能成同事也是前世修來的福分,每天朝夕相處,十幾年甚至是幾十年,不是親人都勝似親人。多一些互助與理解,少一些冷漠和敵視,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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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我也是做領導的,下屬如果做錯了,我會心平氣和的告訴他哪裡做錯了,應該怎麼做。如果下次還沒有改善,我會調整分工,繼續沒有一點改善,繼續調整分工,最後再沒有改善,就勸退,全程心平氣和。何必大聲責罵呢?大聲責罵只會加重下屬的心理負擔,做事情更加畏首畏尾。沒修養的領導還是不要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