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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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民工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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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霤靁
咱們不從勞動法、工傷規定上回答這個問題,確實未康復需要重新到鑑定部門鑑定。咱們從情理上講,如確實沒有勞動能力一定要與企業協商解決,畢竟你的崗位空缺會一定程度影響企業。你可以與企業協商就傷勢情況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不一定是原來崗位的,哪怕是到企業學習也是好的,起碼你是積極的,企業會看到你的真誠,任何事情是可以協商的,而有些勞動者借工傷搞各種事情,這是最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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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相逢116062526
向工作單位出具醫療出具的未康復的有效證明,申請延期康復時間以便更好恢復。當然這應該和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沒有義務無償為長期不能工作的在職人員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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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錦繡大地山河
工傷期滿未康復,可拿著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去公司說明情況,增加康復治療期,這就需要雙方溝通協商。一般來說,大多數企業能夠以人為本,對職工關懷體貼,可適當增加康復時間,照常發放工資。但也有一些企業,比如個人私營企業,他們以個人營利最大化為目的,就不會給工傷期滿未康復的職工增加康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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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鬆鬆155292138
工傷治療期包括治療期和康復期。醫院會視患者的病情,有一份出院證明書。用人單位應視患者傷情結合出院診斷書,安排原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崗位。
患者傷情是否康復,既不是患者說是否能上班,也不是用人單位說是否能上班。只有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為準。
供參考。
如果工傷確未康復,以致無法勝任單位安排的任何崗位工作,可以向當地統籌地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確認延長停工留薪期,以便繼續康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