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考高階,但是必須在學歷或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上有一定要求。 營養師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階(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申報條件: 1、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經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可以直接考高階,但是必須在學歷或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上有一定要求。 營養師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階(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申報條件: 1、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經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