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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 昨天我爸的工廠宣佈正式破產倒閉,廠裡有60來名工人,大部分都是做了20幾年的老員工,老闆是個香港人,73歲的老頭,有心臟病,他說他的所有財產都用來填補之前廠裡的虧損了,現在他沒有錢賠償。然後拿出一份放棄賠償協議,讓員工在上面簽字。有部分員工經不住老闆苦苦哀求就簽了。大部分還是沒簽的。 後面勞動局也來人,也沒處理好,反正老闆就是一口咬定他破產了,沒有錢賠償。 現在那些沒簽字的員工把老闆堵在廠裡,不賠償不讓出。又不敢逼太緊,怕老頭子心臟病發。 今現在我有個兩個問題就是:第一,我爸該如何去討回該有的賠償。如果老闆真的沒錢,是不是就什麼賠償都拿不到?(我爸今年54歲,在廠裡幹了29年,社保買16年了)。 第二:老闆讓籤的那份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那些簽了名的員工就沒有賠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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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長金老者

    謝謝邀請,我真的不清楚企業破產還要給員工什麼賠償,如果是欠薪,只要財務帳上明確記載,企業破產後拍賣所得是應該優先償付的,不存在籤什麼放棄的協議。如果所說的賠償是欠薪,就不要籤什麼協議,企業破產,不屬於老闆的了,還跟他籤什麼協議。工廠破產,房子土地裝置還能賣些錢,按法律規定這錢首先償還員工工資,所以不要籤。

  • 2 # xuezi008

    首先,可以跟倒閉公司負責人私下協商,如果協商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保全,,,隨後可以讓法院對其所有的財產進行拍賣,對你進行賠償。。。如果沒有什麼可賣的,,那就是法院判公司的所有人賠償。公司所有人的財產,,法院會讓他賠償你。如果現在沒有可賠償財產,,那麼可以調節,可以協商,,慢慢的讓他隨後去掙錢,去賠償。。。公司倒閉以後,,先私下協商,如果協商不下來,就只有去法院起訴,,走司法程式

  • 3 # 職場法典

    謝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破產後,應當給職工發放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每1年工齡給1個月工資。你父親29年工齡,就應該拿到29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果你父親在破產前的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那麼只能拿到12個月的補償,每月按社會平均工資3被計算。

    另外,你父親的社保只繳納了16年,還欠13年的社保,這點工廠也要負責補繳。

    具體討要賠償,應當向工廠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就是你說的勞動局。由勞動局和法院等部門聯合成立破產清算小組,對工廠的資產進行查封、拍賣,拍賣的資金有限用於給工人補繳社保、發放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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