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優啪旅視

    這個我有體會。

    當初我買這套房的時候,開發商也明確了免費送60多平的露臺,再加上屋頂(頂層的天台),這麼算上去可以使用約200平的地方。

    如果允許(但實際上天台使用還是有爭議的) 下面假設是可以的,進一步來說明一下。

    1,我覺得值,很划算。我們的是複式樓,送的露臺其實已經有兩間房的格局了,只需要把頂給蓋好了,就是兩間不錯的房間。

    2 ,我們就把露臺改建成了兩間房和一個大陽臺,當初因為怕物業公司干預,沒敢用水泥澆築天花,只是用Sunny板弄了個能擋雨的棚,可是一到下大雨,總漏水,有點不滿意這個方案,現在隔壁很多都直接用水泥澆築天面,效果不錯,我們也打算拆了Sunny板,用水泥一勞永逸。

    大陽臺改花園是個很不錯的想法,實施也很完美,還弄了個小魚池,後來改成龜池了,做了個小假山,小橋流水,再DIY做了個木樓梯可以爬上天台,完美。

    3,樓頂一半休息區,並且用輕質材料搭了個擋雨棚,就不怕日曬雨淋了,現在想做一個Sunny房,就這一半區域都可以弄出一個Sunny房,一個休閒區,還有一條觀景長廊,感覺很不錯。

    4,樓頂一半就變成菜園和花園了,考慮到有爭議,我們只是弄成活動的隔區,當有花有數有菜園,也蠻好的。

    所以,我個人認為,如果有露臺,我會做個Sunny房,好好利用起來,做成一個花園和菜園的。

  • 2 # 百姓談事

    如果樓頂能建Sunny棚,送樓頂大面積,這些都是房地產銷售手段,但這些誠若是否簽入購房合同裡?根據物權法多層小區樓頂屬於公共區域,要是有業主真在上面劃自己的私人區域,損害其他業主利益的,那麼建議可以採取下面的處理方法:

      1、找物業來幫忙解決。物業管理是為整個小區服務的,當發現有業主有私佔公共區域的,那麼就可以先讓物業去管管,提醒下對方。

      2、可讓業委會去解決。業委會本來是代表全體業主的利益,所以在物業提醒沒用的情況下,就要積極找到業委會,讓他們代表其他業主跟對方說說。

      3、向法院起訴維權。要是經過物業、業委會還不能解決的,那麼現在只能進行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 3 # 追不上的拖鞋

    1-頂樓的視野,通風采光是很好的。

    2-建Sunny房的提前的贈送部分允許建的情況下當然是好的,通常是指頂層露臺,增大房屋使用面積。

    3-關於屋頂防水隔熱問題較目前來說做的都還可以。

    4-夏天會比其他樓層比較熱

    5-防水短時間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十年二十年也不能保證不會出現問題。

    6-個人不建議購買平層頂層,頂層如果為閣樓,可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活著很疲憊很累的時候應該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