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伏牛財商

    我們首先來說說在中國的遺產繼承類別分為以下五種:

    法定繼承,簡單來說就是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順序、分配原則來進行繼承,這更多是一種強制性規範,除了被繼承人生前以遺囑的形式改變方式以外的情況下,沒有辦法改變這種繼承製度的。遺囑繼承,簡單來說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這個時候要注意了,根據《繼承法》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形式:公正遺囑,指的是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自書遺囑,說的是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並注意年、月、日。代書遺囑,是立遺囑人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錄音遺囑,就是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影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影。完後,應將錄音、錄影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口頭遺囑,當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通過這種遺囑繼承的遺產,都會以公立遺囑為準,就是開個玩笑說有很多被照顧的老人因為子女不在身邊,公正遺囑將房產給保姆,這種經過了公證處公正其實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3.代位繼承,這裡又稱作“間接繼承”。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這個時候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可以簡單理解為孫子孫女)這裡是因為《繼承法》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

    4.轉繼承,又稱之為再繼承或者是連續繼承。它指的是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其應繼承的遺產轉由他的合法繼承人來繼承的制度。實際接受遺產的已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稱 為轉繼承人;已死亡的繼承人稱為被轉繼承人。(舉一個例子,上面第三個代為繼承,當小明奶奶去世的時候,奶奶名下的遺產會根據法定繼承或者是遺囑繼承繼承給某一個人,這裡給到了小明的爸爸,可是小明的爸爸在繼承開始,遺產分割前因意外去世,這個時候小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定,第53條還規定:“繼承開始後,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這個時候小明是轉繼承人;)這裡很容易混淆的一點是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關係,兩個適用的條件與時間不同,轉繼承適用的前提是繼承人後於被繼承人死亡,未實際取得遺產前;代位繼承適用的前提是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且為被繼承人的子或女。

    5.遺贈,我們所說的遺贈,就是說公民通過設立遺囑,將個人擁有的財產一部分或者是全部,待死亡後無償贈送給國家、集體組織、社會團體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行為。這個時候有法律規定按照《繼承法》16條中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我們在來說一下遺產方面的小知識: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問題,首先是父母買的房產其中寫了一個兄弟的名字,這個時候會出現幾個問題。

    一、房產證上的名字是隻有這個兄弟一個人的名字嗎?

    如果說這個時候房產證的名字上面是父母和一個兄弟三個人的名字,這個時候其他兄弟可分繼承這套房產父母的部分,但這個時候這位已經寫名字的兄弟也有權參加到繼承這套房產父母的部分,但如果房產證上只有這位兄弟的一個名字的話,按照法律來講這個房產屬於這位兄弟自己本人的。

    二、寫一位兄弟名字的時候,父母是出於什麼心情?

    社會很明顯的父母會偏愛很多孩子中的一個,如果父母在過戶房子的時候明確表示了贈予關係,那麼最終房產證上的名字寫到誰就是誰的;但這個時候要注意,如果是有其他約定代為持有的,一定要需要證據;沒有明確的證據約定,最後還是會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主。

    三、父母是否健在?

    如果父母已經過世了,但沒有留下明確的遺囑遺言,按法律條規來講,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該房產就是誰的了,除非這個人看待親情大於金錢的情況下,願意重新考慮這個房子的歸屬。那麼如果父母留有遺言或者遺囑,明確指出這個房子的所屬權問題,可以憑遺囑的自居諮詢有關律師,當然如果迴歸到第一個問題,當房產證上寫的名字是父母以及兄弟,遺囑有效部分僅父母擁有部分,與另一個兄弟持有的部分無關。但如果房產證已經只寫了兄弟一人的名字的情況下,且沒有第二個問題內出現的明確代為持有檔案時,父母的遺囑是大概率沒有用處的,因為該房產已經不屬於父母了,父母沒有對該房產的處置權。

    說些碎碎念

    現今社會的這種問題發生非常常見,尤其是問題多發在一些多子女的家庭。常常會因為父母對財產的分配時出現的不公平,這個時候孩子們之間的矛盾就會逐漸激化。

  • 2 # 小毛絨

    題主問題裡的資訊是:自己有兄弟幾個,當時父母買的房產,房產證上只寫了其中一個兄弟的名字,問其他兄弟有沒有份?

    一、 這個房產是全款買的?還是貸款買的?

    如果這個房產是因為當時父母名額限購,用了兄弟其中一個的名字,房產證上是這個兄弟的名字,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房子是父母全款買的,這個兄弟沒有付一分錢,只要父母想要回來,再重新分配,憑買房時的各種資料和收據發票等,只要能夠證明房款全部是父母付的,應該是可以修改房產證上的名字的。

    2.如果房子父母只是付了部分首付,剩下的首付和貸款都是這個掛名的兄弟付的,那就比較難辦,一般來講,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房子就應該屬於誰。

    如果父母是因為想多買一套房,自己和其他兒子都限購,在只有這個兒子有名額的情況下,用了這個兒子的名字買的房,可以通過家庭內部協商來解決這個問題。

    比如可以將這套房賣了,將錢重新分配或父母自己留著養老;或者這個掛名的兄弟願意擁有這套房,可以拿出一些錢來補償父母或其他兄弟......

    如果父母留有遺言或遺書,說這個房子應該怎麼分,可憑這個字據諮詢一下有關律師,看一下可不可以重新劃分房子的歸屬?

    寫在最後。

    其實,題主的這個問題在一些多子女的家庭比較常見的,因為父母對財產的分配不公,往往會導致子女間的矛盾重生。

    但既然大家都是同根,千萬不要為了錢財傷了兄弟之間的感情,大家可以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找到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

    畢竟,和氣才能生財,家和才能萬事興!

  • 3 # 追求陽光357

    我覺得前面律師說的很有道理,根據遺產繼承法,同胞兄弟姐妹對父母的財產都有繼承的資格。不過在現實中,房子這樣的情況基本上是在誰名下就屬於誰。如果該兄弟看重親情的話,一是可平分,二是在自己佔大頭的情況下,可將小頭分給其他兄弟姐妹。

  • 4 # 劉世平律師

    您這個問題,表達不清,建議再完善一下,我根據我的理解,分析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父母如果健在,約定是贈與給房屋登記人的,其他兄弟肯定沒有份。

    第二種情況,父母已經死亡,沒有遺囑或者不能夠證明是贈予給房屋登記人的,那就只能按法定繼承,其他兄弟肯定有份兒。

    建議當面諮詢律師或者電話諮詢。

    如果不想花諮詢費,可以諮詢法律援助機構。

  • 5 # 小舟一號

    那要看房產證上是怎麼寫的,如果房產是父母的名字,加了一個兄弟作為共有人,那這套房產中父母的部分,以後其他兄弟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個兄弟的名字,那房產就全部是這個兄弟的了,和父母、其他兄弟就沒關係了。

    最後呢,父母的錢是父母的,他們願意給誰是他們的權利,子女就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就可以了,不要想太多。。。

  • 6 # 無忌

    房產證證上是父母和其中一個孩子的名字,房產為共同父母跟這個孩子所有。父母過世,其財產份額(即50%的房產)如無遺囑,根據繼承法進行繼承。繼承法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說,你父母如無遺囑說明她的財產歸誰繼承,那麼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樣享有繼承權。同樣你父親及外祖父母,也享有對該房產的繼承權

  • 7 # 菩提本無樹256575826

    這個情形有幾種可能,第一,父母出資購房後贈與兒子,所以房產證上只有其一個人的名字,那麼其他兄弟肯定沒有份額,第二,父母出資後,因其他原因而導致把房產登記在其名下的,但是有明確的出資證據和其他書面檔案可以證實該情形的,那麼一旦父母過世而又沒有遺囑對該房產進行處分的,那麼該房產其他兄弟都有法定份額,第三,父母出資,雖登記在其名下,但是沒有明確贈與約定的,又沒有遺囑進行處分的,其他兄弟,可以得到份額,但前提是必須由父母出資的證明。

  • 8 # 風的新生活

    和父母共有的可以。只有一個人的其他人就沒有!

    如果持有人先於父母死亡,未婚遺產匯歸父母!已婚配偶父母子女分配後歸父母部分!另一個再有可能有份!

  • 9 # 馬沙姬影音

    這種情況只有寫上名字的有使用權,其他的兄弟沒有使用權,房產證是有法律效力約束的。在社會道德意義上,兄弟一起住是可以的。所以說其他兄弟是沒有份的。

  • 10 # 幸福海

    那要看看父母是怎麼約定這個事的,如果父母的意思就是是贈予,那麼其他兄弟是沒有份的。如果父母就是意思借名字用一下,那麼父母去世其他兄弟還是有份的。關鍵怎麼證明父母是隻是借用一下名字而不是單獨贈予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三國》荀彧為什麼被人稱為“王佐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