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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JXM吳金華

    商業險除了醫療險的賠償遵循的是補償原則,重疾、身價、高殘、普通傷殘是疊加賠付保險金額的!

    也就是所有醫療險(含疾病或意外)在賠付發生的治療費用(含住院費用)時,都遵循損失多少賠多少的補償原則。某家商業保險公司在賠付醫療險的金額時需要扣除社保、其它渠道(其他保險公司獲得的醫療賠付、社會公益補助、政府補助等)!也就是說所有獲得的賠償加起來不能超過實際治療過程所花的費用(含住院費用)

    因此醫療險並不是買的越多份越好,而是要看:

    一、賠付範圍是否含社保以外的用藥(如進口藥、進口醫療器材、重症監護、特殊門診:放化療、腎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等這類不在社保報銷範圍的專案)

    二、醫療險一般都是使用自然費率的一年期的短險,交一年保一年,在這樣情況下是否終身保證續保(不因身體健康發生變化、產品停售而拒絕續保),而不是保險週期內保證續保或產品停售就不接受續保!

    三、醫療險都設有免賠額,您要關注的是您購買的醫療險是使用相對免賠額還是絕對免費額?相對免賠額是指可以用醫保或其它渠道獲得的費用進行抵扣免費額,絕對免賠額則是不管怎樣都要扣免賠額。

    四、要注意條款中對就醫醫院的限制,經常會讓客戶忽略而業務員不明說的是您購買的醫療險條款中對醫院的限制是公立醫院還是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若規定是公立醫院那隻對公立醫院產生的醫療費用負責,而非公立醫院的則不在理賠範圍,若規定是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那就不分公立非公立了!

    但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標的商業保險,則可以疊加賠付,因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也就是說假設我買了5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均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標的,發生風險時5家保險公司都得按相應條款規定賠付保險金額(含身價、重疾、輕症、高殘、普通傷殘)!

  • 2 # 工傷分析日記

    職工在發生工傷後,是否要扣掉老闆繳納的意外險,要分情況。工傷保險和意外險有些專案兩者並不衝突,有些需要扣除。

    具體看意外險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是何種保險責任。如果職工死亡,則其直系親屬在享受工傷保險的工亡待遇的同時,可以根據意外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得到保險公司支付的意外身故保險金。如果工傷職工殘疾,則在享受工傷保險基金傷殘待遇的同時,可以獲得保險公司支付的殘疾保險金。

    但是,對於醫療責任,往往會有其他約定,按照國際慣例,無論由幾方承擔責任,最終被保險人得到賠償的醫療費不得超過實際花銷的醫療費。所以,意外險合同中通常會約定:由社保或者責任第三方報銷或者賠償部分的醫療費,本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即醫療費不能得到雙重賠償。

    至於住院津貼則不存在重複給付情況,即投保多份該保險,可以分別獲得全部相應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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