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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線城市而言,住宅需求要大於商住,商業的缺點是物業水電貴一些錢,而且過戶費比住宅貴很多,所以流通率差,住宅滿兩年後,只交很少的稅費,其次,住宅可以劃學區並落戶,商業不可以
三線城市而言,住宅需求要大於商住,商業的缺點是物業水電貴一些錢,而且過戶費比住宅貴很多,所以流通率差,住宅滿兩年後,只交很少的稅費,其次,住宅可以劃學區並落戶,商業不可以
就我個人而言,要說清楚這個問題,我覺得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全住宅,什麼是商住兩用。首先,全住宅按字面理解,就是所有建築均為居住性質;商住兩用就是一部分建築為居住性質,一部分建築為商業亦或是公建性質。那麼建築的性質又是根據什麼來分類的呢?這就要從國有土地使用性質來說起了。
在中國,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8中類、14小類,這個資訊在網上隨處可查。那麼通用情況下,居住性質的建築只能在居住性質的土地上進行建設。商住性質的建築同理。而居住性質的土地目前基本上以R1或者R2為主,商住性質的土地目前基本上以B1B2和R1R2為主,這裡是指普遍情況。
在弄清楚國有土地使用性質和建築性質分類後,再來看看主管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職能的政府部門是怎樣進行國有土地出讓權計價的。因為只有弄清楚計價依據後,才能瞭解國有土地出讓權的招拍掛大致價格,而土地價格往往是決定建築流向市場後,價格的主要組成部分。簡單來說,根據性質分類,居住、商業(公建)、文化、教育等性質的用地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使用權也分為出讓和劃撥。一般來說,是透過土地的使用效率、所在位置等因素來劃分價格的,通常情況,居住的使用效率是大於商業。但是如果把位置因素加進去,就不是那麼簡單了。打個比方,北京的三環內與三環外,不光是居住建築,商業建築的價值也是差距較大的。
所以,要簡單的對比全住宅和商住兩用的價格,是無法說清楚的。如果位置較好,商住兩用地塊的商業部分所允許修建的是能夠吸引人流的建築且周邊也有同樣情況的商業,把人氣聚集起來,那麼可以說商住兩用其中的住宅可能會比同位置的全住宅價格稍高,但是也不會高的離譜。考慮到開發商拿地如果是以修建住宅售賣為主,商業的成本勢必會分攤一部分到住宅上面去,因為現在的商業體要形成氣候實在是非常考驗運營和招商能力,所以不是專業做商業的開發商一般都不會投入精力和成本去運營商業。
總的來說,全住宅的價格和商住兩用中住宅的價格其實不會有太大的差距,第一是有行政管理的因素,第二是有市場調控的因素,第三嘛,現在的人都不傻,價格虛高只會嚇跑消費者。
至於商住兩用有什麼影響,一般來說不會有實質性的影響,考慮特殊情況的話,就只能瞭解清楚商住兩用地塊中行政允許修建的是什麼商業才能具體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