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超市、二樓幼兒園、一樓商家在樓道中養了一隻狗,前幾天下了五隻狗崽,因為狗下了崽,按理說性情相對都會變爆躁,二樓老師怕狗傷人,讓一樓將狗送給能信任的人養,因為小朋友和接送人員要經過樓梯,怕傷人一樓商家不同意,後兩家協商未果,找房東協調,房東一想,一樓錢對,一樓每年給的租金多,二樓人對,二樓愛乾淨,都負責庭院內外衛生小朋友可愛,所以房東也不協調,對於這事大家怎麼看?公德比利益更需保護,你們說二樓要怎樣使孩子不受傷,讓一樓不養狗,把狗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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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山上的豬
這個事情其實很好解決!
作為房東做中間人是最有資格與話語權的。因為他決定著一樓與二樓的生死。要知道,選擇一個合適的口岸開超市,開幼兒園是不容易的,而且一旦開了後,基本上除了要拆除,或者房東狂漲房租,基本上是很少再變換地方的,特別是幼兒園。因為幼兒園對地方更有要求。
在本問題中,幼兒園體現了一種預防式的措施,那就是先與一樓協商,協商不成再找房東。
我以為幼兒園可以這樣來與房東溝通,說明孩子假如被狗咬到,超市老闆肯定要賠錢,假如錢賠太多,有無可能老闆乾脆店不要了,一走了之。那樣的情況下,房東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第二,孩子被狗咬了,其它家長會擔心孩子碰到同樣的問題,那麼幼兒園肯定會受影響,再在這裡辦學就要打問號了!假如幼兒園搬走,其它的人要來租房子,也要考慮安全性問題,這是否會造成二樓租不出去?
試想一下,狗咬傷人,帶來的後果很嚴重,最壞的結果就是一樓二樓都沒有人租了!
所以我認為幼兒園的人要給房東老闆講明這中間的利害關係,這樣才能讓房東充當協調人。
很多時候,我們處理問題,要學會藉助第三方來參與,起到矛盾緩衝。當房東給超市老闆講明利害關係,我相信他是會想辦法解決狗的問題的!因為他也很清楚剛產仔的狗容易傷人,後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