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丁是丁丁的丁
-
2 # 超151173393
告唄讓他走法律程式,我朋友家裡我照顧不過,別急這事兒不算完身為退伍軍人,我別的不會就會找壞人的弱點,我朋友進去了,你覺他能在外面嗎?舒服的在外面?我身邊的人弟兄們會有很多合理合法的辦法辦他!不要以為只有他能威脅我方!只有他懂法!!
-
3 # 拼命博拼命耍
受害者不尋求理性合法的途徑維護權益,為何反遭受到第二次陰影傷害。其一是施暴者過於無恥、猖獗。其二是受害者不尋求合法途徑保護自己,明顯社會經驗不足。這種熟人性侵也是異性朋友最難防範的。有幾點意見:其一與異性同事接觸儘量在公共空間且話題都是工作上的交流。不正經的人會以工作籍口跟你聊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件,來試探異性的性開放程度。要懂得迴避或呵斥。其二若性侵發生後要懂得自我保護,要表現順從、軟弱等心態儘量穩住對方的情緒。這一點受害方是很難做到的。待生命安全得到保證的前堤下馬上報警且通知公司其他高層。要是事隔幾天就動用自己身邊的至親好友找公司其他高層再報警。總之坐實他性侵的嫌疑。若還難消心頭之恨,那就在隱秘空間裡找人狠揍他一頓。讓他無證據有苦說不出。畢竟有時候法律是遠的,拳頭是近的。所以動用私刑,必須密不透風。
-
4 # 吃飯睡覺D豆豆
女人在職場遇到這種人渣,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留下證據,例如錄音什麼的。問題中這個受害者可以給那個人渣領導打電話,通話時進行錄音,故意問他,你為什麼調戲我,騷擾我,對方有可能在電話中承認,一旦有了錄音就不怕他告!到最後還不一定誰告誰呢!
這個問題從結果來看,女方處理的並不理性,但也確實反應出我們社會目前在面對性騷擾所處於的尷尬。
一方面,題主表達是調戲,那應該在相對私密場合,而且應該是語言或者肢體接觸,還達不到猥褻的地步。這種情況很難取證,而且目前性騷擾界限界定範圍模糊,如果是猥褻可以入刑,如果公共場合性騷擾最多按照治安管理條例處理,題主這種情況確實很難懲戒對方。
另一方面,題主所述找人打了對方導致受傷,屬於刑法當中故意傷害罪,無論指使者還是具體打人者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看題主所述應該對方受傷不算太嚴重,最輕也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後,題主所述對方只是威脅要報警,看來對方是是想以此要挾女方,現實考慮,應該給與對方一定賠償取得諒解,同時立刻離開這家單位,否則對方總以此為由要挾的話,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