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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生為了誰10

    如果你僅僅是因為爭吵被辭退,而沒有其他工作重大失誤或者違規情形,大概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吧。是否有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翻倍。

  • 2 # 村裡人的期盼

    收集相關證據,提起勞動仲裁,訴求思路有兩個:1.想繼續工作的話,訴求恢復勞動關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如果自己不想幹了,就可以依法提出未簽訂勞動合同協議賠償。

  • 3 # 趙先生在長春

    如果是因為爭吵兒被辭退的情況下按時發當月工資就可以了,雖然鬧的很不愉快也不至於鬧的過僵,人的一生多一點朋友多一條路,當時的你如果某一天變成老闆估計也會那樣,首先不管怎麼樣第一你一定要把一個人字做好。

  • 4 # 喵mi別鬧

    講點兒實際的吧,如果你連續工作滿一年,並且不是因自己的意願離職,應該可以到單位參保的社保機構去領取失業金。

  • 5 # 笑談人社

    與老闆爭吵被辭退,工作滿一年可以要哪些賠償?

    常常見到這樣的老闆,一言不合就告訴員工,明天不用來上班了。您題目中給出的與老闆吵架被辭退,與之有類似之處。

    如果公司僅是因為與老闆吵架的原因,而解除與您之間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只能應用勞動合同法的第39條、第40條和第41條。而在這幾個法條中,絕對沒有“老闆吵架的原因”,即使在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條款中,也不可能設立相關的規定。那麼很明確地告訴您,公司攤上事了。

    因為用人單位涉嫌違反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本人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以公司違反解除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因為您問的主要是哪些賠償,所以下面僅就這個問題回覆。

    您提到工作滿一年,那麼可能是正好是一年,或一年多幾天。兩者的賠償金額是不同的。

    每滿一年,需支付二個月的工資賠償。不足半年的,要賠償一個月工資。(也就是雙倍的經濟償金)

    如果您的工資為一萬元,工作正好是一整年,則公司要支付您二萬元賠償金;如果工作一年零幾天(不足半年),則需支付您三萬元賠償金。

    以上,供參考。

  • 6 # 實現一個曉目標

    說得不是很詳細。很多人也都說明了,和老闆爭吵不是辭退員工的理由。這個觀點是正確的。但實際上不會這麼簡單,沒有老闆吃飽撐得去和員工無故爭吵。

    所以必然有真實的原因。老闆對工作的安排和命令,如果員工拒絕執行和不服從命令,這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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