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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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yj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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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攜手共進A
堅定取締外籍法官,建立具有香港特色的司法體制,從長計議香港經濟社會的繁榮昌盛!應學澳門,讓愛國愛港人士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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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葉障目信口開河
這是西方國家間接干涉其他國家內部事務,欺負弱者和傻瓜的手段,毫無神聖之處。如果中國提出派人應聘西方國家的獨立大法官,肯定會遭到軟的硬的明的暗的反方位抵制,西方國家早就諳熟這套貓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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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散人
純粹胡扯八道,看看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審判就知道了,竟然可以拿共同的價值觀來代替法律制裁中國的合法公民可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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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的印記
首先要說清楚外國法官是哪個國家,如果是普通法國家,法官不管判案,判案是陪審團的事,如果是經濟訴訟案,陪審團直接宣判,如果是刑事案件,陪審團定了有罪之後才由法官量刑宣判。如果法官行為嚴重不當,被侵犯方可以要求更換法官,這種訴求很難得到批准因為法官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實在不起決定作用。再說了,就算運氣不佳,還可以上訴啊!在普通法國家上訴次數不限,可以一直幹到最高法院。如果連續碰到四個法官對你不利,要麼就是你自己不對,要麼就是你得罪了神,那認命也不冤枉你。
這種話,提這個問題的人自己相信嗎,是人就會有立場,站在法官的位置要做的是盡一切力量儘可能的減少這種立場對自己判斷的影響,用最簡單的話,就是“公對公,私對私”,但是沒有立場是絕對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