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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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正鱷魚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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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飄刀
不負責任
首先,勸說者是在勸說不犯罪。
其次,勸說者勸說的目的,並非一定會導致死亡。
舉個例子吧,比如朋友到你家做客,結果你多留了朋友一會,使得朋友晚走了一個小時,沒有坐原來的那趟車,而坐的另一趟車,結果出了車禍,你說這個是留人的朋友殺人嗎?
朋友的做法,不會帶來這個必然的結果,也就是說,不殺熊貓,不會必然導致死亡,這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絡。
其實有個類似的例子,有幾個朋友約定自殺,而且商量好了如何自殺和自殺的方式,但真正到自殺的時候,有兩個人因為害怕,沒去。結果其他幾人自殺了。
因為他們參與了自殺的謀劃,準備了自殺的工具,所以最終被判定為故意殺人。
別看不起圓滾滾啊!
人家可不是小貓咪,一副祖傳食肉類鋼牙,塊頭又大,誰吃誰還不一定呢!
既然周邊能有熊貓生存,說明不是太荒涼,玩荒野求生,不至於找不到吃的吧?
你的問題不成立。
我給你改一下:假設這兩位快餓死的同志,撿到一個剛死不久的死人,其中一人打算把這哥們吃了,另一位不同意並說服同伴放棄……
說服者沒有使用暴力或者誘騙手段,勸不勸在我,聽不聽在你,既沒有主觀惡意,也沒有大意或輕率放任惡果發生——救援人員什麼時候到不是他能控制的。
他能有什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