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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東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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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時空洞見
首先無論過生日,結婚還是生孩子,送禮不一定非要送禮金。送禮物是為了表達心意,而很多情義無法用金錢衡量,錢少了顯得寒磣,金額太高別人不好意思收。
其次,對於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可能需要送不同的禮物,不同金額,這個因人而異,視具體情況而定。除結婚,生孩子,搬遷,約定俗成可能有紅包一說,其他不一定非是金錢。
最後,無論這類禮金最終是送金錢還是其他禮物,都是為了表達自己的一份心意。真心,用心即可,用何種方式“傳達”都是一份情義。
說實話我感覺心裡特別委屈,自己平時省吃儉用的,不捨得吃不捨得穿的,剛要存點錢,就這事那事的,錢都隨出去了。是,孩子病了是很可憐,拿點錢也沒什麼,可他有的同事搬個家也要請客,而且不是第一次搬家了,請就請吧,還提前通知:啥都不用拿,也不用隨禮啊。可能嗎,既然去了就不可能空著手啊,最後拿著三百塊錢去了他家吃了頓火鍋。
總之我很不喜歡這樣,有一點小事也要擺酒請客,別把自己弄的那麼累不行啊,關鍵是有的場合不去又不行,去了心裡又憋屈。
我生孩子,搬家都沒擺酒,不想給同事親戚添麻煩,現在這個社會掙個錢都不容易,能互相省點就省點,現在社會的這個隨禮風氣太盛了,感覺自己有事不擺個酒就賠了似的,自己那麼多年隨出去的錢怎麼也要找個理由回點本。
總之,我,非常非常不喜歡這種風氣,但又無力改變這種風氣,隨便吧,改變不了別人就改變我自己,不到我兒子結婚我絕不擺酒。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