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文學樣式分別為:詩歌、戲劇、小說、散文。
文學的四分法
在“四分法”中,詩歌一類包括著“三分法”抒情類中的抒情詩和敘事類中的敘事詩,其所以把這兩者合在一類稱為“詩歌”,乃是因為兩者在塑造形象、組織結構和語言運用上都有著很多共同點。
小說一類,在“三分法”中是屬於敘事類中的一部分。由於它是以人物形象的塑造為中心,在性格刻劃、情節敘述、環境描寫、結構安排和語言運用等方面,都具有突出的特點,與詩歌、散文比較起來有明顯的區別,加以這種體裁在現代最為流行,因此,在“四分法”中就把它獨立出來作為一個大類。
散文一類,是指小說、詩歌、戲劇文學之外的一切文學體裁。它的範圍很廣,屬於抒情類的抒情散文可以歸人這一類,屬於敘事類中的遊記、雜記、報告文學、傳記等也可以歸入這一類,甚至還包括夾敘夾議的雜文、小品等。
把散文作為獨立的一個大類,是因為這類體裁的作品題材廣闊,風格多樣,它既不同於詩歌、小說和戲劇文學等類的作品,又確具文學的基本特徵。同時,這也可以糾正某些對於文學的狹隘理解,防止把一些富有文學價值、具有文學特點的作品排斥於文學之外。至於戲劇文學一類,同“三分法”中的戲劇類完全一樣。
大體分類:
各種文學體裁在產生和發展的過程中,逐步地形成了各自的特點,這些特點具體地表現為形象塑造、情節構想和語言運用等方面。各種文學體裁由於在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效能,因而使得它們彼此相互區別開來。
歷來對文學體裁的分類,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因而也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法。中國最早的分類法是兩分法,即把文學體裁按有韻無韻分為韻文與散文兩大類。
但是,“五四運動”以來國內最常見的分類法則是兩種:一種是“三分法”,一種是“四分法”。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又誕生了另外一種新的文學體裁劇小說,從而產生了“五分法”。
四大文學樣式分別為:詩歌、戲劇、小說、散文。
文學的四分法
在“四分法”中,詩歌一類包括著“三分法”抒情類中的抒情詩和敘事類中的敘事詩,其所以把這兩者合在一類稱為“詩歌”,乃是因為兩者在塑造形象、組織結構和語言運用上都有著很多共同點。
小說一類,在“三分法”中是屬於敘事類中的一部分。由於它是以人物形象的塑造為中心,在性格刻劃、情節敘述、環境描寫、結構安排和語言運用等方面,都具有突出的特點,與詩歌、散文比較起來有明顯的區別,加以這種體裁在現代最為流行,因此,在“四分法”中就把它獨立出來作為一個大類。
散文一類,是指小說、詩歌、戲劇文學之外的一切文學體裁。它的範圍很廣,屬於抒情類的抒情散文可以歸人這一類,屬於敘事類中的遊記、雜記、報告文學、傳記等也可以歸入這一類,甚至還包括夾敘夾議的雜文、小品等。
把散文作為獨立的一個大類,是因為這類體裁的作品題材廣闊,風格多樣,它既不同於詩歌、小說和戲劇文學等類的作品,又確具文學的基本特徵。同時,這也可以糾正某些對於文學的狹隘理解,防止把一些富有文學價值、具有文學特點的作品排斥於文學之外。至於戲劇文學一類,同“三分法”中的戲劇類完全一樣。
大體分類:
各種文學體裁在產生和發展的過程中,逐步地形成了各自的特點,這些特點具體地表現為形象塑造、情節構想和語言運用等方面。各種文學體裁由於在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效能,因而使得它們彼此相互區別開來。
歷來對文學體裁的分類,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因而也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法。中國最早的分類法是兩分法,即把文學體裁按有韻無韻分為韻文與散文兩大類。
但是,“五四運動”以來國內最常見的分類法則是兩種:一種是“三分法”,一種是“四分法”。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又誕生了另外一種新的文學體裁劇小說,從而產生了“五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