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歲的吳某在花都區某山村景區河道旁的楊梅樹上採摘楊梅時,由於樹枝枯爛斷裂,吳某從樹上跌落,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吳某的親屬認為,該山村景區作為國家3A級旅遊景區,在核心區域的河堤兩旁種植了不少於50株楊梅樹。由於楊梅樹嫁接處較低,極易攀爬,每到楊梅成熟之際,都有大量觀景人員攀爬楊梅樹、採摘樹上的楊梅,甚至進行哄搶,景區從未採取安全疏導或管理等安全風險防範措施。吳某的親屬將該山村景區告上法庭,索賠60餘萬。
據悉,某山村民委員會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楊梅樹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的活動。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景區是否該承擔責任及具體責任的大小。
花都區法院審理認為,吳某作為一名成年人,未經被告同意私自上樹採摘楊梅,其應當預料到危險性,故其本身應當對自身損害承擔責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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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84624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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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側身天地我蹉跎
你私自爬景觀樹,誰讓你上的?你是兩.三多的娃娃嗎?景區管理者,不追究你的責任,就是網開一面了。家屬還提出索賠,真是不要臉,想錢想瘋了。他如果不是摔死,把楊梅拿家去你們享用。你們可否去向景區管理單位交楊梅錢?再說管理單位,是否邀請你上樹去採的。自己找死,還想順便撈幾個錢。你這純粹是給社會添堵,不要臉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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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雨後春芽11
對於老人上樹採楊梅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應該的。一個人,自己對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放在心上,貪圖小利失大義。發生這樣的事情,家屬居然突出這麼高昂的索賠,為什麼?又憑的什麼?你自己的不守法行為,造成意外發生,同時造成惡劣影響,還大張旗鼓的高額索賠,沒道理嘛。至於景區,若是有問題有疏漏,那也應該是相關部門對他們進行罰款整頓。
看了有關摘楊梅墜亡事件的報道本人隨想1.事故發生在景區,說明景區是公共場所,其內部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有所屬,不能私自損壞或侵佔,遊人應遵守規則這個是基本準則。某先生私自採摘行為不合理有責任擔當。2.但是未經允許的私自採摘問題並不是偶然發生,屢見不止,似乎默認了這種行為。不出事熟視無睹,出了事就找責任。景區管理部門如果認為遊人行為不合理應該及早制止並提示警告,這一點也是放縱了個別遊人的不雅行為,縱容就會產生副作用。隨聊勿噴。希望遊客在公共場合裡勿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