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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海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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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安守望者
1.向主管部門提供生產廠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供貨單據、該批次檢測報告、合格證。
2.立即將該產品下架處理,並召回顧客、分銷商手中產品。
3.立即向廠家(代理商)反饋資訊,前往轄區主管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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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胖子么拐
食品安全法有專門條款!針對的是~普通銷售者在非明知的前提下,做好了索票索證工作,能夠提供有效的索源資料!畢竟食品安全是個龐大的體系,普通銷售者不可能搞得什麼都能看出來,做好自己該做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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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許諾222222
1.向主管部門提供生產廠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供貨單據、該批次檢測報告、合格證。
2.立即將該產品下架處理,並召回顧客、分銷商手中產品。
3.立即向廠家(代理商)反饋資訊,前往轄區主管部門處理
然後數量不多的話,配合食藥局,應該就罰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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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凌生2020
題主最關心的應該是會不會被罰款吧?教你一著:在監管部門的人員過來之前,提前準備好進貨單據、供貨者的許可證和對應批次的出廠檢驗報告。(目前絕大部分的食品經營者都沒有按要求透過索票索證來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然後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條申請免於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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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就喜歡看評論1314
保留好進貨憑證,下架相關產品;向供應商索取廠家三證與該批次檢驗合格報告;帶好所有票證配合相關部門;最重要一點趕緊找人、找方法把事態控制到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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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A汐銘
對於你提出的這個問題。
1應該做的就是將其不合規的產品進行處理。
2積極配合藥監部門對該產品作出的處理進行配合。
3一項食品藥品管理局報告違規企業。
2.停止,下架所有相關食品。同時自查,防止有類似食品違規。
3.預防培訓,在一定範圍內培訓相關知識,杜絕再發生此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