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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郭廣吉律師

    一、公房不可以贈與

    公房不可以贈與的理由是,公房是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產權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贈與的權利應該包含在處分權之內。

    通俗說,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你無權贈與他人。

    二、已購公房可以贈與

    就題主問題,已購公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贈與:

    1、已經取得房屋產權證;2、該房屋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3、共有建築面積價款交納完畢;4、該房屋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出讓金。

    三、已購共有房屋的產權在夫妻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處理共有財產,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屬於贈與一方僅贈與了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產權。另一方享有的房屋產權不發生贈與的後果。

    購買房屋時,如果是家庭名義購買,子女對家庭有經濟上的貢獻,而且成年的,已購公房也應有其份額。

    因此,已購共有住房在有除配偶之外的家庭成員的份額的情況下,贈與該套房屋,需要其配偶和子女的同意。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份額的情況下,需要配偶的同意。

  • 2 # 女人的理想

    你說”公租”房是父親的名下,這就說明房子產權不歸你父親,只是有使用權,那麼公租房的許可權應該是國家的,任何人沒有出售轉讓權力;你說想要贈予兒孫,我想也不應該在你的許可權之內。如果是房改房,也就是說在一定的年限內你已交足夠房屋的建設金和土地使用稅並拿到了合法的產權證,這樣你就有房屋的支配權,可以轉讓,贈送。

  • 3 # 陳群律師

    您的標題說公房在父親名下,想贈與其孫子,要徵得其配偶和子女的同意嗎?

    我猜一下,您雖說是公房,但在父親名下,這種公房是有完全產權的,是可以交易的,那麼,作為你的父親想要把房子贈與他的孫子、您的兒子,那是必然要徵得其配偶也就是您的母親、孫子的奶奶的同意,不需要徵得子女的同意。

    因為,這個房子在父親名下,是您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您父親一個人不能獨立地處理這份財產,所以要徵求您母親的意見;

    當然,如果您父母有財產約定,這個房子是屬於父親的完全產權,他有權獨立的處理,那他就可以贈予孫子,而無須徵求別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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