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或國家,有時又作邦。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血統、領土、政權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參見主權國家。
一般國家行政管理當局是國家的象徵,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國家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在國際法上的國家實體應該必須持有以下條件:
1、“人民”,亦即該國的固定人口。
2、“領土”,由國家持有並管理之地理位置,包含“浮動領土”(延伸領土)。
3、“政府”,代表國家行事的機構體系。
4、“主權”,對內擁有統治權,對外以國家名義進行互動之權(外交)。
拓展資料:
雖然國家一詞通常廣泛用以稱呼所有政府機構或統治行為——古代或現代皆然,但現代國家制度的許多特色要直到15世紀的西歐才開始出現。
在20世紀後期,世界經濟的全球化——人民和資本的流動性、以及許多國際機構的崛起使得國家的治理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過,絕大多數國家依然擁有著基礎的主權職能。也因此,國家依然是政治學研究裡最主要的領域之一,而國家的定義也經常是學者們爭論的焦點。
在政治社會學裡,卡爾·馬克思和馬克斯·韋伯的理論通常傾向於放寬國家的定義,以增加對於擁有強迫力量的機構的重視。
一,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專政的暴力組織。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組成。二,指一個國家的整個區域。
國或國家,有時又作邦。從廣義的角度,國家是指擁有共同的語言、文化、種族、血統、領土、政權或者歷史的社會群體;從狹義的角度,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體形式。參見主權國家。
一般國家行政管理當局是國家的象徵,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國家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在國際法上的國家實體應該必須持有以下條件:
1、“人民”,亦即該國的固定人口。
2、“領土”,由國家持有並管理之地理位置,包含“浮動領土”(延伸領土)。
3、“政府”,代表國家行事的機構體系。
4、“主權”,對內擁有統治權,對外以國家名義進行互動之權(外交)。
拓展資料:
雖然國家一詞通常廣泛用以稱呼所有政府機構或統治行為——古代或現代皆然,但現代國家制度的許多特色要直到15世紀的西歐才開始出現。
在20世紀後期,世界經濟的全球化——人民和資本的流動性、以及許多國際機構的崛起使得國家的治理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過,絕大多數國家依然擁有著基礎的主權職能。也因此,國家依然是政治學研究裡最主要的領域之一,而國家的定義也經常是學者們爭論的焦點。
在政治社會學裡,卡爾·馬克思和馬克斯·韋伯的理論通常傾向於放寬國家的定義,以增加對於擁有強迫力量的機構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