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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抹陽光照亮世間

    我覺得一個人要想改變他的行為方式,首先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意識決定行動,所以做任何事的前提肯定是自己的思想意識裡面已經形成的。一件事做的對不對或者值不值得去做。最重要的是,在你的思想的潛意識裡面要形成一種成熟的模式,我們常說三思而後行,這就強調了思考的重要性。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首先在自己的思想意識裡面要有一個準確的判斷和衡量的標準。如果暫時沒有考慮清楚或者一時半會兒拿不準,那就需要集思廣益,群策群力,聽聽別人的意見作為參考。這樣的話就能取長補短,查缺補漏 ,在行為當中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格局和眼界註定了一個人的路能走多遠。一個人如果目光短淺,心胸狹隘。那麼他考慮問題就會有很多片面性。無論是立場和觀點首先考慮個人的利益或許多一點,這樣斤斤計較最終的結果無疑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竹籃子打水一場空。所以小問題辦事情要從實際出發,既要放眼當前,又要考慮長遠。人說的好“牢騷太盛防腸斷,風宜常宜放眼量”。

    第三、性格決定命運。每一個人都有各自的行為習慣和做事方式。人與人的性格也是千差萬別各有優劣的。一般來說性格溫柔的人做事比較細膩,比較認真,考慮事情相對來說比較全面一些。帶缺少魄力和果斷創新的精神,思維固化,性格中優柔寡斷的成分要多一些。而性格潑辣果敢的人做起事來就會比較暫釘截鐵,善於冒險和創新,工作中能夠獨當一面,敢拼敢幹。但一般相對容易感情用事,缺少周到細緻的考慮。所以兩種性格的人往往在待人處事上就會形成不同的處理結果。單方面的行為習慣形成的性格缺陷難難就會常常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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