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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拾裡春風vlog

    這個問題要深思,畢竟曾經相愛過,牽手走過一段人生。做人做不了有情有義,但也不能無情無義,也不打破距離,再以後人生中回憶相愛甜蜜,戀愛物件是自己選擇,怪不了誰。

    曾經是怎麼分手的。

    1彼此相愛著,因性格無法生活在一起而分開,目前彼此還單著,可以考慮出去旅遊。

    2因異地戀導致分手,目前彼此還單著,可以考慮出去旅遊。

    3對方移情別戀,嫌棄你窮,好吃懶做,出軌,彼此多有新的戀情了,這幾種情況就別同意了,徹底點,也別藕斷絲連。

    以上個人觀點

  • 2 # 靠山4

    你們曾經做過男女朋友,雙方有過一定的感情,既然分手了,你們之間的互相情感已經結束,也不再存在了。

    我想試問前女友,這到底是為了什麼啊?

    再想試問你們,目前都是單身嗎?互相目前如果都沒有異性朋友,如果雙方都有誠意,出於互相自願互動,我認為可以考慮接受,以利於重續前緣。

  • 3 # 守約的司雅

    這是需要看情況的。

    第一點,你和你的前女友目前都是單身嗎?如果都是單身,那麼請看下面,如果不是,那就去婉轉的拒絕吧。難不成你還有什麼想法?

    第二點,你和你前女友現在是什麼關係,成朋友還是怎麼的。

    第三點,你前女友這樣做的目的,是想複合還是最近太過煩惱,還是其他一類的,大致瞭解清楚。

    第四點,以上你就當做看看,這是你自己的事,都多大了還沒點主見?還是沒有自己的想法?有了想法就去判定對錯和得失。

    其他人再怎麼說都是建議。

    實在不行拋硬幣,《愛情公寓》裡不是說過,當你拋硬幣的那一刻,你就會知道你內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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