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曾經滄海251194557

    孩子上學時間也延長,銀行,超市菜市場公交車,醫院,都延長嗎,那生活不就只有工作了嗎,還不如原始社會,搞那麼多高科技幹嘛,就為了加班嗎

  • 2 # 孤傲的公主媛兒

    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們要均衡發展。

    如果只知道工作那和機器人有何區別?

    我們要勞逸結合,工作時認真努力工作,下班後好好放鬆!

    我們要合理利用有效時間,高效率地工作,不要淪為工作的奴隸!

    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享受工作!

    Sunny、清風、空氣、草地、花朵、小動物……,一切都是那麼地美好、愜意,我們要學會享受這美好的一切。

    我們要熱愛生活,熱愛工作,愛上美好的自己,愛上美好的一切!

    咪咪咪,愛玩的、調皮鬼!

  • 3 # 優秀壹種習慣

    連漂靠譜哥,跟你嘮嘮嗑。

    首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是8小時,不能夠隨意延長正常的工作時間。

    其次,對於每天都要加班的問題,還是得考慮一下原因。到底是因為單位的公司任務繁重還是因為個人能力不足,導致的工作效率低下。

    建議是看看周圍的同事,如果你的加班頻率和時長都遠遠超過同事們,而且還沒有得到領導的認可,就應該從自身找找原因了。

    如果時間都差不多,那可能是單位的任務量過多,更需要衡量一下自己的付出與收穫。能得到更多金錢上或者經驗上的彙報,在能承受的範圍內多做一些,是沒有問題的。

  • 4 # 經典轉不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勞動法》,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得超過44個小時,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天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有的企業因為生產的需要雖然延長了工作時間,但都是按照加班算的。

  • 5 # 財商與信用

    為了保證每個人的休息時間,規定了正常的上班時間的,不能隨意更改;延長上班時間會增加基本工資。

    至於加班,可以說是你工作沒完成而加班,沒有工資;或者能力不足,需要提升自願加班,同樣沒有工資!

  • 6 # 粥粥粥粥粥小哥丶

    主要是國家法定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單位超過8小時就屬於加班,加班有加班費。且每週不得超過36小時。如若上班與加班之間打等號,那麼這個用人單位違法。

  • 7 # 食衢

    其實需不需要加班,需不需要延長几個小時,都取決於工作目標是否能完成,有目標、有計劃的公司加班都會有相應的加班工資額相對應的福利,也就是解決了家庭需要顧及的後顧之憂,試問有家庭的人怎麼可能高頻率加班,個人淺見——加班是自發的就不會有加班困難,加班是被迫的就會失去加班的意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輪胎被釘子紮了,自動補胎這個專案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