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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飄雲歸處

    我的前任就沒刪他前任的照片,連情侶戒都沒扔,後來我跟他分手他立馬吃了回頭草。前任超級摳門小氣,我生日的時候破例買了個卡地亞的碎鑽的戒指當鑽戒(送的時候他也沒說清楚,我以為只是生日禮物,想不到人家當鑽戒送的),我分手的時候故意帶走了,我就是想氣死他,後來他到處跟人說我這個人特現實,嫌棄他沒錢,悔婚卻帶走鑽戒。他以為我帶走鑽戒幹嘛了啊,我把戒指給我七歲的外甥女當玩具了。卡地亞算什麼,人都不要了,我還留個戒指鬧自己的心嗎?好多年過後,搬家的時候,我媽在衣櫃底下發現了那枚戒指,我妹真以為是小孩玩具,我默默回一句,現在買也就能值個小三萬吧,哈哈。

    相反的,我老公送我的蒂芙尼的銀項鍊我特別珍惜(其實挺難看的,直男審美嘛),但是因為經常戴,在拍婚紗照當天,化妝師讓我拿掉,結果不小心被我弄丟了,好些年了,我一直糾結到現在呢。

    我覺得想好好留著是因為你還放不下,放不下那個人和那段情;如果放下了,你根本不會把這當成一個問題去思考。

  • 2 # 繁花夢雨

    當然必須要刪除啊,我跟初戀分手的時候不僅僅是照片刪除了,而且所有的東西都被初戀要回去了是不是很可笑啊,我跟他是介紹認識的,感覺不錯就在一起了,後來可能是我們兩個人確實怎麼走都走不到一起吧我就提出了分手,但是分手的第二天我初戀就開車跑到我家把給我爸媽買的東西都拿走了,就是一箱啤酒,一箱飲料和一箱牛奶,說既然分手了我就把我的東西拿走給我也白搭,當時我都笑了我還沒見過這麼奇葩的男生,當即把所有他送我的東西都給他了,其實也沒什麼畢竟認識的時間不長,就給我買過一個大的娃娃和一個外套,當時他就拿著所有東西裝上車就走了,我也是哭笑不得隨後也就刪了和他所有相關的東西,雖然很短暫但畢竟也是初戀,留在心底就行了既然不在一起了也就沒必要再留著任何相關的東西了!

  • 3 # 霧都彪鍋

    首先,既然有這段戀情,就是緣分,即使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在一起。曾經相愛過,分手了,也不要去抱怨對方,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立場,經歷不同的人生,都會有不同的想法。人生很多時候都是在做選擇題。

    關於照片,我覺得刪除了吧,真心去愛過,無需這些鋪墊,都能從腦海裡想起。但曾經終究是曾經,都已經成為回憶,都已經成為過去,那是你人生的一段插曲,你會生活在現在,會在現在以及未來遇到那個他(她),與他(她)戀愛、結婚、到老,為了不讓他(她)產生一些不必要的一些誤會,刪了是最好的結果。

    最後祝你:展開愛情的雙翼,飛到真愛的波岸!

    祝你幸福!

    這是我的個人觀點,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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