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米姐不惑日常

    既然不喜歡,你們也就是相處了一段時間,還沒真正的戀愛吧。相處不合適了想分手很正常,真誠的直接了當的說清楚了就行,如果有經濟來往必須結清,做不了戀人做朋友也不錯。

  • 2 # 白菜說說看

    首先真誠感謝對方所有的付出;

    再次溝通雙方對未來的認知,明確由於差異,確實不好繼續發展;

    最後,再次感謝並真誠祝福。

  • 3 # 貝貝最美時光

    直接告訴對方,對你對他都好。這樣含含糊糊最不好,浪費大家的青春。你們不適合做戀人,說不定還能成為最好的朋友。

  • 4 # 偷個筆名

    這道題其實很簡單,好好說清楚,不要傷害了對方,和平分手比較好,分了還能做朋友就圓滿了。

    下面小偷用加減法來告訴你,你需要什麼樣的物件以及為什麼建議你分手。

    我們設自己單方面認為的完美物件總分為1,按照這道題的背景,各個條件應該為:我喜歡ta,我不喜歡ta,我想和ta在一起,我不想和ta在一起。我們把總分1分成了上面4個條件,各個條件對應的分為:0.5,0.5,-0.5,-0.5。

    下面我們開始計算:

    我喜歡+我想在一起=最適合自己的,即0.5+0.5=1,這就是總分了,所以遇到這種女孩,絕對不能放過。

    我喜歡的+我不想在一起=次適合自己的,即0.5-0.5=0,遇到這樣的女孩子,因為分數低於第一種情況,所以是次選,那麼要不要分手就看緣分了。

    我不喜歡的+我想在一起=次適合自己的,即-0.5+0.5=0,這和第二種情況一樣,看月老牽不牽線了。

    我不喜歡的+我不想在一起的=不適合自己的,即-0.5-0.5=-1,這是四種情況中分數最低的了,也就是你的問題,那麼答案很簡單,分手。

    不過在題目至少其實還有很多條件,比如:ta喜不喜歡你,ta想不想和你在一起,你父母喜不喜歡ta,ta父母喜不喜歡你,這都要考慮。

    畢竟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所以要考慮的更多,不過一樣的可以按照小偷上訴加減法一樣量化計算,這樣會簡單很多,1分是最合適的,大於0是可以考慮的,等於0那就可能有待觀察,小於0那就別耽誤雙方時間了。

    再次強調根據提出的這個問題的簡單條件,小偷只能得出個分手的結論,但是最好是和平分手,如果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就屬於錦上添花了。

    希望小偷的加減法對樓主有幫助!

  • 5 # 五愛麻辣香鍋

    果斷分開唄,因為結婚了就晚了,得對孩子負責,你要跟他過一輩子的,不要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將就,一定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他也喜歡你,對你也特別好的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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