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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君其人其事

    愛情是自私的。作為一個男人來講,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總跟前任有聯絡。將會是一件非常氣憤的事情。我想對女人來講,同樣也會是如此結果。就感情的角度來說,大家都不會希望自己的愛人跟前任再有任何瓜葛。很多情侶都會因此而吵架,傷害感情。所以我覺得,和前任能不聯絡就儘量不聯絡。能少聯絡就儘量少聯絡。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很多的前任你不得不聯絡。譬如說,跟前任已經有了孩子。這種情況下,你就根本無法避開,因為孩子的存在,你跟前任得始終保持聯絡。還有就是前任是你的同事,或者有業務關係往來,這樣你還是斷不了跟前任的聯絡。所以在這種必須聯絡的情況下,應該怎樣做呢?

    第一,必須要把一切都放在Sunny下,做到對你現在的愛人不避嫌。道理很簡單,既然你跟前任保持聯絡,會影響到你愛人和你的感情。那就應該儘量的消除,你現在愛人的戒備心和懷疑。

    當你要和前任聯絡的時候,你可以大大方方,光明磊落的告訴你的現任。我要和誰誰聯絡,去做什麼什麼事情?我為什麼必須做這樣的事情等等。獲取現任的同意,並解釋現任的質疑問題。這樣你的現任,就不會懷疑猜忌你了。記住,這點很重要,一定要告知現任,獲取現任的允許,或者起碼的不反對。否則,現任一定會陷入猜忌和懷疑中。

    第二,你自己和前任聯絡過程中,一定要保持應有的距離。作為曾經的愛人。你們有過感情,有關愛情。但是,這些都已經成為過去了。現在你有了自己新的感情。所以你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則。

    你可以把前任當成好朋友一樣。但是不可以過界,不可以曖昧,更不可以有肌膚之親。很多時候,你一旦過界,有可能所有的事情都會改變。畢竟前任跟現任比,還是現任更重要。所以千萬不可以犯錯,傷了現任的心。

    第三,涉及到金錢利益,一定要分的明明白白。而且不要幫忙熱情過頭,事後不記報酬。記住,你們不是情侶了,也不是夫妻了。你們現在都有各自的家庭,所以你的利益只能屬於你現在的家庭,你是不能把自己家的利益分給你的前任的。所以涉及到金錢,利益。一定要規規矩矩明算賬。

    其實講了那麼多,最根本,最主要的還是你跟現任的感情如何?如果你倆的感情很好,情比金堅,你做的如何都不重要,因為你心裡怎麼想的,你的愛人都會了解。她會信任你,好好愛你。所以有了前任的失敗。你一定要好好的對待你現在的愛人。

  • 2 # 悍騏縹羿一張燦輝

    女人離婚不值錢;男人離婚很艱難。

    奉勸各位好自為之!婚前少激動,婚後少衝動;大事小事多詢問,煩惱突襲多瞧々孩子的哭笑!…

  • 3 # 棉花田的糖

    如果是我自己的話,我根本就不會聯絡,我特想知道,你跟前任到底有什麼聯絡的必要,又不是前妻或是前夫,有孩子什麼的牽涉。

    我覺得分手就是分手了,你跟前任聯絡,可以,等你有現任的時候怎麼辦,還聯絡嗎,你現任不介意嗎,反正我介意,如果有現任就不聯絡了,那你之前聯絡幹嘛,有必要嗎,對吧。

    我跟前任從不聯絡,沒什麼必要,我也不想複合。

  • 4 # 小暖聊生活

    最妥當的方式就是不聯絡,任何危險都是在聯絡當中產生的。

    聯絡的時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我們的記憶總是傾向於記住美好的瞬間,所以會有分手的兩個人久別重逢後舊情復燃,但是往往好景不長,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分手都是有原因的,而有些原因不是隨著時間流逝就不在了,而是我們選擇性遺忘了。

    如果有了現任,和前任聯絡最致命的一點就是免不了和現任比較,這對於現在的感情百害無一利。

    如果沒有現任,和前任聯絡可能一直走不出過去的感情,沒辦法向前看。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和前任聯絡。

  • 5 # 生活隨緣吧

    雙方要說清楚。還要看你現在處在什麼情況下,如果雙方都未婚或者離婚,兩個人還在互相掛念,那麼說明兩個人的緣分未盡,兩個人可以重新交往。如果自己已經有男女朋友,就比較麻煩了,這時候要權衡自己到底愛誰,愛現任,就和前任說不要再聯絡了,你已經有愛人了。愛前任也要和現任說清楚,自己要分手找前任,讓現任諒解。千萬不能不清不楚,前任現任都不放手,現任前任兩方都不想得罪,你只能嫁或者娶一個人,謊言終究會揭穿,三方受到的傷害更大。耽誤了別人,引起仇恨,也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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