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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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悟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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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霖的思想空間
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一般是指匯票的出票、背書轉讓、質押貼現和到期承兌這幾方面。
目前,銀行承兌匯票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電子匯票,另一種是紙質匯票。
如果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流通的所有操作均是在交易雙方的電子銀行系統內進行,安全性高,記錄清晰,幾乎無風險。
如果是紙質匯票,首先要保證匯票的真實性,才與對手做交易,一般可以去銀行櫃檯查詢匯票的真實性。如果是真實的,正常情況下,只要保證你所取得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從你的正常業務交易對手方取得的,有真實交易為基礎,有相應合同和稅票為依據,票據背書籤章清晰無錯漏,那這張票據今後的使用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如果是無真實交易的,那麼必須想清楚取得票據的目的(自用、貼現或是到期承兌)。只有貼現需要與上一手背書方準備好相關交易資料和稅票,銀行貼現時會需要。
到期承兌就很簡單了,只要保證票據是真實的,基本上到任何銀行去做到期承兌都沒問題。
最後,銀行承兌匯票一般來說,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匯票流通性要強過城商行和信用社的匯票,貼現率也會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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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652131396
銀行的到發行銀行去核對,商業的(或者說企業的),從現在社會情況來說,最好是不接受,可以這麼說,就是有錢也不一定給你兌付,更何況還有許多假的或空頭的,事前根本無法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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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得票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的注意事項:
(一)承兌行客戶部門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天檢查出票人在承兌行的存款情況。若賬戶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的,應通知出票人按票面金額將資金存入承兌行。
(二)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出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做出合理書面說明後,承兌行可按規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
(三)出票人賬戶無款或不足支付時,差額部分應轉入該出票人的單位票據墊款戶,每日按萬分之五計收逾期利息。
一是加強對銀行承兌匯票的授信管理,將承兌餘額嚴格控制在承兌申請人授信額度內,當授信額度不足時,必須收取相應額度的保證金或用易於變現的存單,有價證券和動產,不動產進行質押或抵押。
二是加強對該項業務的審查和跟蹤管理,如果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相對應,正常情況下,承兌申請人不會做虧本生意,只要貨款按期回籠,支付款應無大礙;
三是加強對承兌資金賬戶的封閉管理,防止企業挪用資金,如果交易真實,生意正常,一般來說,銷貸資金應早於票據付款日到賬(否則,該項業務不應用這種結算方式),所以,承兌銀行一定要加強賬戶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嚴謹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