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是很少很少,因為在中國古代男人可以心疼小妾,但是越是體面人家,越不能“寵妾滅妻”。因為這麼幹就是作死。
現代社會,已是禮崩樂壞,人們對當小三兒的女性十分寬容,並認為這是一種“進步”。但在傳統的社會可不是這麼“平等”,《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也就是說,妾是一種物品,類似於奴隸。魯大夫公父文伯去世,其母親就告訴他留下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要哭,也不要表現出哀傷……不能讓來弔唁的客人說我死去兒子居然與姬妾有了感情。”
到了。《唐律疏議》明確規定:“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也就是說“寵妾滅妻”,是要蹲大牢的。
比如,盛唐之時就有過一個著名的“寵妾滅妻”事件。當事人是宰相嚴挺之。此公有一子嚴武,年方六歲。嚴武年紀雖小,但卻十分敏感、孝順,發現母親近來總是愁眉苦臉,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後來才知道是父親“寵妾滅妻”,以至於有休棄母親的可能。 嚴武一聽,二話不說,提著錘子就把那個妾給打死了。他父親嚴挺之得知後斥責嚴武的母親是“妒婦”,但嚴武卻護住母親並對其父親講道理——身為人夫只能愛妻子,我這是為了讓你當一個合格的丈夫,都是為了你好。一看到自己的兒子如此智勇雙全,嚴挺之大喜過望,認為孩子比然將來前途無量。於是一家人和好如初。
再說一下近一點的時代,比如《紅樓夢》,這部書就是對滿洲“田園女權”的“血淚控訴”。比如說薛寶釵和賈寶玉結婚後,寶二奶奶立馬就把襲人嫁給蔣玉涵了,這其實是非常高的手段。要知道,“君王舅子三公位,宰相丫鬟七品官”,襲人是寶玉的大丫鬟,等於就是賈寶玉的寵妾,而非手頭也不差錢。晴雯比襲人的體面差多了,但是在死後還有四百多兩銀子的遺產,注意這可是被他哥哥多混蟲和嫂子多姑娘掠奪了一番之後。
以襲人的地位,肯定有更多的錢財,就以一千兩銀子計算,那襲人出來也可以找個像西門慶那樣的鄉村高富帥——西門慶為了孟玉樓的財產而娶了這個寡婦,但孟玉樓擁有的就是“手裡現銀子”上千兩,“四季衣服,妝花袍兒,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隻箱子”、“好三梭布也三二百桶”——對了,很多人羨慕西門慶大官人,其實就是白馬會里那些小哥的水平——所以有人說西門慶、潘金蓮的故事其實都是底層相害……扯遠了,迴歸正題。也就是說襲人完全可以嫁給一個年輕漂亮富二代(平民),但是,寶二奶奶薛姐姐卻把她嫁了蔣玉涵。這個蔣玉涵雖然非常富有,但卻只是忠順王、北靜王和賈寶玉們的玩物。嫁給這種人,等於入了賤籍,子女不能科舉,幾乎永無翻身之日。看看,妻對妾的權威多可怕?不用殺不用打,只要一個小套路,就能叫這“賤人”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說“寵妾滅妻”的事就像“以子弒父”一樣,雖然有,但是卻極少發生。發生了,法律和道德也會做嚴肅處理。
有。但是很少很少,因為在中國古代男人可以心疼小妾,但是越是體面人家,越不能“寵妾滅妻”。因為這麼幹就是作死。
現代社會,已是禮崩樂壞,人們對當小三兒的女性十分寬容,並認為這是一種“進步”。但在傳統的社會可不是這麼“平等”,《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也就是說,妾是一種物品,類似於奴隸。魯大夫公父文伯去世,其母親就告訴他留下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要哭,也不要表現出哀傷……不能讓來弔唁的客人說我死去兒子居然與姬妾有了感情。”
到了。《唐律疏議》明確規定:“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也就是說“寵妾滅妻”,是要蹲大牢的。
比如,盛唐之時就有過一個著名的“寵妾滅妻”事件。當事人是宰相嚴挺之。此公有一子嚴武,年方六歲。嚴武年紀雖小,但卻十分敏感、孝順,發現母親近來總是愁眉苦臉,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後來才知道是父親“寵妾滅妻”,以至於有休棄母親的可能。 嚴武一聽,二話不說,提著錘子就把那個妾給打死了。他父親嚴挺之得知後斥責嚴武的母親是“妒婦”,但嚴武卻護住母親並對其父親講道理——身為人夫只能愛妻子,我這是為了讓你當一個合格的丈夫,都是為了你好。一看到自己的兒子如此智勇雙全,嚴挺之大喜過望,認為孩子比然將來前途無量。於是一家人和好如初。
再說一下近一點的時代,比如《紅樓夢》,這部書就是對滿洲“田園女權”的“血淚控訴”。比如說薛寶釵和賈寶玉結婚後,寶二奶奶立馬就把襲人嫁給蔣玉涵了,這其實是非常高的手段。要知道,“君王舅子三公位,宰相丫鬟七品官”,襲人是寶玉的大丫鬟,等於就是賈寶玉的寵妾,而非手頭也不差錢。晴雯比襲人的體面差多了,但是在死後還有四百多兩銀子的遺產,注意這可是被他哥哥多混蟲和嫂子多姑娘掠奪了一番之後。
以襲人的地位,肯定有更多的錢財,就以一千兩銀子計算,那襲人出來也可以找個像西門慶那樣的鄉村高富帥——西門慶為了孟玉樓的財產而娶了這個寡婦,但孟玉樓擁有的就是“手裡現銀子”上千兩,“四季衣服,妝花袍兒,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隻箱子”、“好三梭布也三二百桶”——對了,很多人羨慕西門慶大官人,其實就是白馬會里那些小哥的水平——所以有人說西門慶、潘金蓮的故事其實都是底層相害……扯遠了,迴歸正題。也就是說襲人完全可以嫁給一個年輕漂亮富二代(平民),但是,寶二奶奶薛姐姐卻把她嫁了蔣玉涵。這個蔣玉涵雖然非常富有,但卻只是忠順王、北靜王和賈寶玉們的玩物。嫁給這種人,等於入了賤籍,子女不能科舉,幾乎永無翻身之日。看看,妻對妾的權威多可怕?不用殺不用打,只要一個小套路,就能叫這“賤人”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說“寵妾滅妻”的事就像“以子弒父”一樣,雖然有,但是卻極少發生。發生了,法律和道德也會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