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是針對“男方買婚房、女人要求加自己名字”的情況提出的反問吧?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因為以現在的房價,普通家庭的男生自己根本無力購買,必須得到父母的資助、甚至需要花光父母的積蓄。這種情況下,如果女生要求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會給男方及其父母造成強烈的不安全感。因為現在社會是允許離婚的,一旦真的發生婚變,相當於女方憑空捲走一大半家產,換誰也難以接受。但很多女人堅持認為自己有這個權利,無奈之下,男人才會提出上訴反問。
明確了這個道理,不難得出結論:絕大多數女人只認為自己有權分享男人的財產,並不認為男人可以反過來分享自己的財產,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那麼問題來了:女人為什麼會這樣認為呢?下面進行分析。
具體原因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
一、傳統因素。按照傳統,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那麼女人結婚就意味著幫助男人完成使命。男人要為此養活女人後半生,當然女人也要尊守貞操觀、三從四德等婦道。因此,女人認為,依賴男人獲得物質生活保障是天經地義的事,卻不能夠反過來。所以,只要你觀察兩性論戰,女人總是有一個終極理由:“生的孩子隨誰姓?”
二、生理因素。由於十月懷胎的經歷,母性天然無法割捨孩子。可以認為:如果女人有獨自撫養孩子能力,她是不樂意與任何人分享孩子的,哪怕是孩子的父親。婚姻意味著允許男人分享孩子,對女人來說,這是一個天大的人情,對方給什麼都不會嫌多。因此,許多女人喜歡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式分工,把掙錢的責任推給男人,相當於自己變相地獨享了孩子。但這樣做的麻煩在於,一旦發生婚變,自己既缺乏經濟能力,又必須爭奪孩子,就會陷入困境。分享男人的大額財產相當於讓對方提供質押,一來讓對方忌憚離婚的後果,二來可以作為自己的風險保障。
因此,除非男人不再把傳宗接代當做自己的使命,否則女人一定不會放棄“勒索”男人的把柄。
這種問題,是針對“男方買婚房、女人要求加自己名字”的情況提出的反問吧?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因為以現在的房價,普通家庭的男生自己根本無力購買,必須得到父母的資助、甚至需要花光父母的積蓄。這種情況下,如果女生要求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會給男方及其父母造成強烈的不安全感。因為現在社會是允許離婚的,一旦真的發生婚變,相當於女方憑空捲走一大半家產,換誰也難以接受。但很多女人堅持認為自己有這個權利,無奈之下,男人才會提出上訴反問。
明確了這個道理,不難得出結論:絕大多數女人只認為自己有權分享男人的財產,並不認為男人可以反過來分享自己的財產,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那麼問題來了:女人為什麼會這樣認為呢?下面進行分析。
具體原因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
一、傳統因素。按照傳統,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那麼女人結婚就意味著幫助男人完成使命。男人要為此養活女人後半生,當然女人也要尊守貞操觀、三從四德等婦道。因此,女人認為,依賴男人獲得物質生活保障是天經地義的事,卻不能夠反過來。所以,只要你觀察兩性論戰,女人總是有一個終極理由:“生的孩子隨誰姓?”
二、生理因素。由於十月懷胎的經歷,母性天然無法割捨孩子。可以認為:如果女人有獨自撫養孩子能力,她是不樂意與任何人分享孩子的,哪怕是孩子的父親。婚姻意味著允許男人分享孩子,對女人來說,這是一個天大的人情,對方給什麼都不會嫌多。因此,許多女人喜歡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式分工,把掙錢的責任推給男人,相當於自己變相地獨享了孩子。但這樣做的麻煩在於,一旦發生婚變,自己既缺乏經濟能力,又必須爭奪孩子,就會陷入困境。分享男人的大額財產相當於讓對方提供質押,一來讓對方忌憚離婚的後果,二來可以作為自己的風險保障。
因此,除非男人不再把傳宗接代當做自己的使命,否則女人一定不會放棄“勒索”男人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