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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欒川警方對此事立案偵查,並對打人者常某進行網上追逃。就在12月20日,當常某正在買票準備回家時,被杭州東站派出所民警布控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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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Teacher小哥哥

    這個要看學生的年齡情況,不同的年齡階段法律都有明確規定的。

    已滿十八週歲,打人致輕傷或以上,都屬犯法;

    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要打成重傷或死亡,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四周歲,則沒有刑事責任;

    具體結合被打者受傷的情況看:

    如果經鑑定不嚴重,屬於輕微傷及以下,一般情況下,不負刑事責任。但要受治安處罰;

    如果經鑑定嚴重,侵害的法益受刑法保護,則要負刑事責任。

    學生有未成年保護法等保護,但老師也有教師法,所以無論任何情況,都要以溝通來解決問題。

  • 2 # 小僧愛讀書

    這個事情最震驚世人的是20年後才動手,可見學生對老師怨念程度之深。

    常某毆打老師這個事情,先不說是非曲直,其影響之惡劣已經超過了事情本身的定性,怎麼定論目前好像還沒有個官方的說法,常某打人後已經已經被警方控制,拋開師生身份不談,即便是一起普通的毆打事件,那也該依法照章辦事,無論怎麼定論對教育的影響都是非常之消極的,對於學生管還是不管要怎麼管,成了每個老師都要深刻思考的問題……

    該事情在網路發酵以後,輿論呈現極端兩邊倒趨勢,被打老師覺得被多年前的學生打了丟人甚至都不想追究這事,當事人呢也死不認錯,認為自己沒有錯,甚至有不少網友認為打得好打得痛快打得漂亮,這個老師該打,做了我想做而沒有做的事情,不少村民也替常某做保,證明常某是一個好人,換言之還是這個老師該打,老師的素質有問題;另一方面這件事在教師群體中引起了軒然大波,這以後誰還願意誰還敢管學生,等著20年後我老了路上挨一頓打麼?學生又不是我兒子,又不是我姑娘,你學好學壞,又不會少我一分錢工資,我管你做什麼?我不管你20年後又不會捱打,管了你就有可能,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長此以往教育就真成了陪笑臉的服務業了!

    師生一場,何苦互相傷害如此之深,何苦呢?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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