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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阿阿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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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兒科醫生鮑秀蘭
在孕期檢查中,孕媽媽要在孕24〜28週期間接受孕期糖耐量篩查,也就是常說的糖篩(此“糖篩”非彼“唐篩”),以排除是否有妊娠糖尿病。
具體過程是:
實驗前連續3天正常飲食,即每日進食碳水化合物不少於150克。孕期糖耐量篩查前禁食至少8小時。
檢查當日最晚不超過9點30分來院先靜脈採血測室血糖,然後5分鐘內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液體300ml,從服糖水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於服糖後1小時、2小時再次靜脈採血。
注意事項:
運動會降低我們的血糖水平,但是也會得出不正確的檢查結果。所以,為了使檢查結果更準確,在喝糖水後,不用刻意的運動,在抽血的間隙多坐一會,得出的結果才是準確的。
因為要從前一天晚上開始禁食,寶媽可以自帶些零食,做完檢測後能馬上吃一點,以補充體力,防止低血糖。
診斷標準:服糖前及服糖後1、2小時,3項血糖值應分別低於5.1、10.0、8.5mmol/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GDM)。
正常
以下3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❶ 空腹血糖值≤5.1mmol/L;
❷ 餐後1小時血糖值≤10mmol/L;
❸ 餐後2小時血糖值≤8.5mmol/L ;
及時預防妊娠糖尿病啊,防止併發症,巨大兒等等。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發現問題後及時控制飲食,最後運動和飲食都控制不住的時候開始用胰島素控制。最後寶寶出生,六斤整。非常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