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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熊吉吉吉吉吉吉吉吉吉

    你想寫的就是別人想看的,你只要遵循這一點就夠了。

    因為糾結這個問題沒有意義,為啥呢?

    因為這個問題沒有解。

    龍空山箴言:彼之毒草,我之仙草。

    換一句大家更熟悉的話來說就是: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說白了,只要寫得出來,就肯定會有人喜歡看。

    關鍵是大部分人一直卡在去考慮《小說創作如何平衡“我想寫的”和“別人想看的”》這種屎屁尿問題而不是去寫小說。

    甚至很大程度上來說,大部分人壓根就不知道自己該寫什麼,而是想著有沒有什麼投機的手段,一上來就能夠投讀者所好,大紅大紫。

    我明確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讀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讀什麼。

    讀者的趣味是被作者開發出來的,也就是作者覺得什麼好,什麼有意思,寫出來,然後讀者讀了,也覺得好,也覺得有意思,這才是一個正常的輸出邏輯。

    所以說“我不知道寫什麼”加上“我不知道讀什麼”的組合,100%會涼。

    舉一個淺顯的例子。

    你去寫一本唐家三少那樣套路的小說,那大部分讀者為什麼不直接去讀唐家三少呢?

    模仿很正常,但是真正要得到關注,那需要的還是在模仿基礎上的創新。

    既然是創新的東西,那基本就屬於實驗範疇了,而不是“別人想看的”這種範疇的東西,正如我之前所說,大部分讀者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東西。

    讀者是非常容易審美疲勞的,種田流無限流這些東西,讀一兩本還好,四五本頂天,九十本都一個套路還能讀得津津有味的,那才是真的勇士。

    所以說必須得開拓,開拓的工作不是讀者來乾的,讀者沒有這個義務,所以他不會去幹也懶得去幹。

    但這事100%是作者的義務,如果你在前人寫不出來創新的東西,乃至你都不知道怎麼寫東西,聽一句勸,寫小說這事不適合你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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