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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涵墨520

    謝謝邀請,這個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不會有兩段完全複製的感情。每個人從小生活的環境不一樣,養成的性格也就不一樣,與人相處的方式也不一樣。但是並不是不能被大家認同的方式戀愛,他們倆就是不幸福的。也許只是他們溝通的方式是大家所不能理解的,但是他們在一起就是開心的,放鬆的,相愛的,這就夠了,鞋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旁人何必操這個閒心呢?

    兩個人有矛盾,有爭吵,說明彼此是溝通的,交流的,有共同語言的。這才是最重要的,兩個人在一起最幸福的就是彼此永遠有話說。也許會有爭執,但是過去了,你依舊是我願意傾訴的最鍾愛的“垃圾桶”!

    反而兩個人相對無言,沉默不語,彼此在對方的眼中就是一個透明人,這樣就是所謂的幸福?我覺得不是!

    你覺得呢?

  • 2 # 好聚好散517

    這個提問看到的一瞬間,我便哭了,似乎問的就是我本人。

    我和他之間,矛盾不斷,矛盾的出發點小到可以是為了誰提購物袋,一次洗衣服等,

    一次矛盾,一次傷害

    我想除了深愛,還有自私,還有不甘心

    深愛他,哪怕是萬劫不復的傷害都想陪伴他,

    自私,縱是痛徹心扉也不想放開他,

    不甘心,掏心掏肺怎肯輕易就說放下……

    這樣的我,活的很累,

    總想著下次會更好的,

    所以在不斷的下次當中充滿希望再失望。

    心沒死之前,矛盾再多,都是無法割捨的

  • 3 # 凌晨天色

    因為魚有刺,就不吃魚麼?

    兩個人在一起,有各種矛盾,各種意見不一致,發生小吵小鬧的,是再正常不過了。

    世界上沒有任何兩片相同的葉子,也沒有任何兩個人是完完全全契合的。必須有相互磨合適應的過程,這就是相愛的過程。

    小吵能怡情,大吵能進步。

    吵架也有正能量!

    小吵架、小賭氣,是一種情趣。

    假如女孩子一點不會委屈噘嘴,不會撒嬌,反而寡淡無味,沒有了色彩。

    如果是比較不能妥協的矛盾,吵出來,要比憋在心裡好得多。爭執、辯論之後,努力求同存異,或者一方妥協改進,感情才能更契合。

    倘若憋在心裡,時間久了,就會積累出大問題、大矛盾,甚至如同火山爆發一樣,不可控制和產生巨大的破壞性。

    所以對戀情來說,吵出來比“憋著”更有利。

    吵架之後,更懂得自己和對方。

    在外人眼裡的吵架,可能是喧鬧的、荒唐的、無理取鬧的。對當事人來說,最可貴的卻是,吵完架後,ta才會發現自己其實那樣在乎對方,而另一方也在想:“ta真是氣死人,但是……不想ta不開心……唉,還是道歉吧!不能,不能失去ta!”

    吵架不代表不愛,不吵架也不代表愛!

    吵架是因為愛著,因為在乎;不吵架,卻可能是根本不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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