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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筆馬賽克

    沒有

    先看法律規定,以法律明文為準,如下: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後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並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後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後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另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全部返還菱;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返還其中的一半。

    不難看出,婚前女方全款購買,並且只有女方的名字,法律規定為女方個人所有。貸款購買,婚後雙方共同還款,也只是還款部分有爭議。

  • 2 # 情感故事小屋

    謝邀!這個問題即然你提出來了,我就給你說說吧,可能我的觀點,看發會讓你不爽,可我還得說!具體有以下兩點供你參考:首選,你就不該有這想法!老婆都是你的,幹嘛還想到她買的房子呢?難道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你有這想法,本身就是個錯誤,房子是誰的有那麼重要嗎?自己沒本事買房子,還要動歪腦筋去想老婆買的房子,你要臉不?第二點。假如你老婆跟你結婚了,首選提出來這房子雖然是她買的,她也願意有你的一半,這事就妥了,說明你老婆很願意跟你分享她婚前的財富!從另一個方面也說明了你老婆對房子什麼都不在乎,畢竟,都是身外物!這點,你比你老婆相差的真的太遠了!說句不好聽的,你們就不是一個級別的!她能看好你,那是你上輩子修來的福分!好好珍惜吧!

  • 3 # 小豬房論

    謝邀!首先說明一下,訂婚只是民間的習俗,並非法定的結婚程式,男女雙方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領證才算法定的結婚。婚前與婚後是根據男女雙方結婚證上的日期來界定的。婚前女方購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歸其個人所有。婚後無論哪一方用其收入購買的房子都屬於雙方共有財產。你老婆如果是在雙方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前買的房子,則該房產屬於她個人財產,沒你份。即使是她只交了首付,但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子仍歸她所有。只不過,這種情況下,一旦婚姻破裂,男方可以拿回所承擔的貸款。如果是你們雙方領了結婚證之後,女方用自己的錢買的房子,則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你就有份。有一種例外,登記領證後,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資給女兒買的房子,且只登記在女方名下,則該房產仍歸女方個人所有,也沒你的份。因此,為了避免一旦婚姻破裂造成財產糾紛,最好做個婚前財產公證。(插圖來源於網路)

  • 4 # 慢半拍大嬸

    還沒結婚就想著房子,如果我是你老婆我還得重新稽核你這個人,再說房子吧,你們訂婚只是民間的一個風俗習慣,並不具備法律效律,再說即便結婚了,這房子也不會有你的份,因為這屬於她的婚前財產,何況你們還只是個訂婚儀式。我勸你不要打這個妄想了,努力賺錢吧和媳婦好好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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