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27日晚間,崑山市公安局釋出警情通報了該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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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血牙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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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使也頭疼
這就叫不做不會死,一些紋身的痞子們總以為自己多牛,平時欺負人都習慣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結果反被殺害,不管腳踏車主是不是正當防衛,但是他也殺人了,怎麼也要負點責任,這就叫一隻老鼠屎毀了一鍋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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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arcoh
我看了這段影片!首先對其的死亡表示惋惜。因為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從網上了解此人曾經還獲得過崑山市的見義勇為獎。只可惜歲月流逝,說明他的內心根本就不符合見義勇為獎,因為一件小小事,就此大動干戈,反而導致自己身亡!說明他平常就很霸道,自尊心也特別強,聽說當時還有2位女士在車裡,就更加顯現出其在女人面前(也聽說其當夜喝了不少酒)英雄(裝熊)風範,同時也更加說明這人平時就應是個非常好衝動的人,平常的職業道德也非常的不靠譜,也就是一個混日子的料!不思進取,最終導致自己命喪黃泉。而另一位受害者理應屬正當防衛,不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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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耍娃阿飛
一點小事情就引發了一場命案,騎電動車的怎麼了不就是別了一下或者當了寶馬車嗎,就要殺人了,這樣也是太囂張了吧,你一個騎電動車的脾氣也是太大了吧,你正當防衛是可以,凡事都要適可而止,防衛過頭了你有想想你的家人嗎,,打贏了坐牢,打輸了受痛,大家要引以為戒呀,不要觸犯法律,人的底線就是不要殺人,
從情理上講,社會哥可謂死有餘辜,刀是他的,挑事的也是他,本來已經快勸走了,社會哥又衝上去,被奪刀反殺。這事一般看來就是社會哥惹事在先,砍人在後,被反殺那隻會人輿論拍手稱快。
然而,從法理上講,腳踏車已經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奪刀、把人砍翻在地這些都可以看成正當防衛,過不過當另當別論。
但緊接著社會哥慫了,從地上爬起來就跑,而腳踏車已經殺紅眼繼續追著砍。這時候腳踏車就已經涉嫌故意傷害了。
當然,社會哥先惹事,刀也是他的,腳踏車殺人肯定不存在蓄意,在量刑上肯定會從輕,但至少也是10年起步。
這事情有影片做強有力證據,怎麼辯解效果都不會太大的,就看法院怎麼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