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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南京城市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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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化思維
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這位司機的選擇並沒有對錯之分。
如果是單純為了節約開支,住在車上無可厚非。
該吃吃,該休息休息,該開車開車,不拿自己健康開玩笑,不拿乘客安全當兒戲。
那麼,這種做法可以說是勤儉節約的典型。
這也是一個很勵志的人。
頂多就是住宿的環境不方便些,總的說來並無不妥。
如果是隻為了賺錢,而不顧身體,吃飯糊弄,疲勞駕駛。
那就是一個反面例子,這樣不利於自己身心健康,更不利於交通和乘客安全。
1、2019年12月11日上午九點多鐘,南京龍池花園北門口,滴滴司機劉師傅在行駛的路上不幸突然猝死,當時車上還有乘客……。
2、2019年9月,青島滴滴專車司機袁師傅不幸在出車途中猝死,
3、2019年5月12日,成都錦江區星雅俊園小區附近發現一輛停靠已久的小轎車,一名男性司機在車內死亡,遺體被發現的時候,車輛甚至還沒熄火……。
上面這些發生在網約車司機身上觸目驚心事,不由會讓你想到,所謂的標題目中這位網約車司機“吃喝拉撒”全在車上,且一干就是三個月,是什麼一個精神狀態,這不但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同時也是對他人的生命的踐踏,這不就是在拿生命賭明天嗎?
就拿上面第一位提到的不幸離世的南京滴滴司機,服務分是100分,每天出車13小時以上,也就是說160多天沒休息……
在不幸發生後,司機家人則表示“早知道他壓力這麼大,就不同意他這麼拼的去開網約車了”。
其實我想說的是,掙再多錢,也是身外之物,自己的命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