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是世界上最兇猛的動物,在動物界無人能及,對抗能力也是人數的一萬倍,老虎也是百獸之王,在動物界單挑也沒有天敵,假如人類用加特林機槍,能不能把恐龍,老虎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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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司徒軍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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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犬大將
加特林機槍威力巨大,一頓猛射之後連碗口粗的小樹都能攔腰截斷,恐龍和老虎也是血肉之軀,當然會被加特林機槍打倒。
恐龍雖然巨大,但是面對加特林機槍的持續射擊,恐龍也會最終被擊倒。
也許你將猛獸們想象的太過於強大了,無論是恐龍還是老虎,都只是尋常的生物而已,它們的表面沒有裝甲車那樣的裝甲,更沒有坦克那樣的生存能力,心肺臟器、血液迴圈統統都是致命要害,試問如何在機槍掃射下存活?
獵殺恐龍我們暫且放在一邊,獵殺老虎是我們今天並不鮮見的事兒,通常情況下,偷獵者對付老虎並不需要什麼高大上的槍彈,往往就是12號鹿彈,或者更LOW一點,直接用AK-47或者FAL步槍。老虎這類軟皮目標往往承受不住對要害的射擊,打的準的話一槍放倒也不稀奇。
要知道早期狩獵運動興起時,用前裝燧發槍都能打死老虎,人們無非需要靠的近一點罷了。熱兵器的殺傷能力並非給東西鑽個眼,它還包含了火藥打出去的動能,像大錘一樣轟在目標身上。
而所謂加特林機槍,這是一種武器結構概念,即轉管式機關槍。自1860年美華人理查德·喬丹·加特林(Richard Jordan Gatling)發明了這種機槍後,其型制進行了很多年的改進,並一度被馬克沁水冷式機槍所取代。
現代化的M134“米尼崗”加特林機槍擯棄了手搖式的半自動方式,改為電動機驅動,因此獲得了超高射速的優點。特別是美軍,將之安裝在直升機和車頂上,屢屢在緊要關頭爆發出傾盆彈雨,壓制得對方抬不起頭。儘管在對付真正的裝甲目標時,其7.62mm的彈藥口徑仍然不夠格,但用來殺一隻大型動物,7.62*51mm的全威力彈足夠了,這種彈藥單顆威力已經超過了AK-47的M43彈。
再加上6000發/分鐘的瘋狂射速,不可能有任何什麼獅子老虎能在槍口下倖存,如果對方倖存,那肯定是你打歪了。
至於恐龍我們可能需要斟酌斟酌,儘管可以肯定,絕大部分的恐龍在7.62*51mm彈藥+6000發/分鐘的火力面前都是死路一條,但確實有幾種比較大型的恐龍可能需要多費些功夫。比如130噸的地震龍,它比許多動物都大太多,再加上面板的厚度,想瞬間打倒也許不那麼容易。
再比如海里的滄龍、魚龍(其實不是恐龍),如果它們不出水面的話,子彈也很難鑽到水底去傷到它們。不過呢這些都不算什麼問題,因為答案我們都知道,在瘋狂的火力面前,沒有任何已知動物能頂住瘋狂的爆掃,它們只是一團肉,而我們需要的只是再來一幾千發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