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一個人3月5日在桂林萬達對面的街口吃飯,回家時被小車撞骨折了,交警來現場,說肇事者全責,讓肇事者帶婆婆去醫院,他僅交1000元住院押金就消失了,再也聯絡不上,去交警大隊詢問此事,說是以為我們私了了,也不願提供出警單據。
請問可以不經過我們直接私了嗎。住院費已經1萬多元了,找不到肇事者,請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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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銀7347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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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專研合同法律
第一,首先要看有沒有報警,報案交警來處理,有沒有出這一個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還沒有報警的話,那就補充報警,讓交警調閱一下,當時該地方的,看一下有沒有監控影片記錄下事發的現場,來看一下責任到底是哪方的?責任大小怎麼樣。第二,先看一下大家有沒有協商賠償的意願,如果是沒有協商賠償的意願的話,那就儘快的在你婆婆住院出院後,取得了事故責任認定之後就到法院去起訴。第三,起訴的專案內容,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如果是要住院的話。還有你婆婆骨折,這種骨折是否構成這一個傷殘需要在起訴的時候一併提起這一個傷殘鑑定的這一個申請。具體的詳細事宜,你可以到百度上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一個一個專案對照的計算,你婆婆應得的這一個損失賠償專案的金額。如果在沒有辦法自己處理的情況下的話,還可以委託律師進一步代理你的案件。
首先,你們在出事之後有報警沒有?如果有報警,警察那裡會有責任人電話。至於交警不願意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也可以起訴交警隊。
其次,一般情況下,傷者傷情不是特別嚴重,傷著家庭也無經濟困難,同時事故責任還未明確的情況下。當事人不想過多墊付基本也屬於正常情況。
再次,你需要了解對方是否購買了保險,在哪個公司購買的。如果需要走法律程式,需要將對方保險公司一併起訴。
如果你們現場達成了什麼協議是交警不知道的,或者是已經簽訂了什麼協議的,請說明。如果並沒有,請到交警隊詢問。
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同時在法院宣判後任然拒絕執行的情況,請參照平安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