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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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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險中求佳
書面一點說:
是以合同條款的形式確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險期間內,每隔多長時間,如果被保險人生存,則領取一定數額的保險金。生存金這個名詞一般常見於有分紅性質或者年金性質的保險險種。
通俗一點說:打個比方:你連續十年,每年拿出一萬元共計十萬元,交給我來經營,咱們按下面的合同執行:
每年我會給你1000元的生存金。
第一年收益是10%;
第二年收益是5%;
....
第十年收益是1%;
以後一直是1%,即每年返還給你1000塊。
但是這十萬元必須由我控制,如果你想中途要回,我只能還給你一部分,具體比例是:
第1年48.8%,
第2年52.4%,
…,
第10年是97.4%,
第11年末,才能給你100%。
第12年是105%
......
以上均是舉例不是具體產品的實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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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險君說保
其實理財型的年金險也屬於人壽險中的一種型別,它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條件給付保險金,也就是你提到的生存金。
它會約定一個期限,比如約定領取終身或者到70週歲,在約定的期限內,只要被保險人生存,都會每年或每兩年領取一次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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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偶拾心葉
生存金就是保險裡面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年金給付方式。說白了就是隻要有一口氣在,保險公司就返還生存金,由生存受益人領取,一般為被保險人,領錢方式一般是直接打生存受益人的銀行卡。如果未成年人是被保險人,生存金由投保人領取,孩子成年之後就是被保險人自己領取,不過也可以新增多個生存受益人。
首先理財險,保險公司會按照你交的保費多少、年齡和交費時間的長短等給出一個確定的保額,生存金返還的錢數就是保額乘以一定的比例(比如20%),交費不變的情況下,年齡越小,生存金每年返的就越多。
其次,生存金不能簡單的認為是保險公司給你的收益,不能把保險公司的理財險和銀行理財產品混為一談,更不要簡單的從資料上作比較,因為保險公司提供的是保障服務,銀行是週轉儲存,
最後,長期不用的錢,十年二十年以後才用的錢,可以投理財險,十年內要用的錢不適合投理財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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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即生存保險金,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合同約定的日期後被保險人仍然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保單生存受益人給付的保險金,是保單保障之外,保戶額外獲得的固定收益。簡單來說,只要我們購買了生存保險之後,只要被保險人生存,就可以拿到生存保險金,以滿足其生活等方面的需要。生存金一般出現在分紅險、萬能險、年金險等壽險產品中,這些保險產品大多具有生存金返還功能。
一般來說,不同產品的生存金計算的方式不太一樣,有的是根據保額的九到十二個點計算,然後返還,有的是根據所交保費的總額,一起返還,具體還得看你的產品的條款。保險同城網理財險十分豐富,可以找代理人問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