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因為疾病突然去世,留下一個存款折,昨天無意中看到,內有存款不到1000元,昨天帶了父親的身份證及我的身份證去郵政儲蓄所提款,卻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必須去公證處做公證才能提出這筆錢。今天一早我打了我們縣公證處號碼諮詢了一下,要求先去拿一張表填,另外還特別加了一句,最低跑三趟才能辦完,手續費200元。我就想問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區區不到1000塊錢,真的需要去公證處做公證才能提出這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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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記住我的名字部分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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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星星147807859
人去世之後,根據法律規定,其遺產有遺囑按遺囑分配,無遺囑無遺贈扶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分配。第一,確定繼承人。無遺囑無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而且這裡面還要確認有無代位繼承情況,有無轉繼承情況,有無養父母繼父母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靠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繼承人之外對其盡過主要扶養義務的人,有無遺腹子,有無債務,財產又無抵押查封扣押等限制性處分情況,財產又無其他共有人,共有人之間有無財產約定,繼承人中有無去世的,有無缺乏勞動能力的,申請人有無隱瞞繼承人等情況。銀行的又不是學法專業的,他們能給你分得清誰繼承?他們能去走訪調查被繼承人情況?雖然錢少,但是工作人員如果取給其一個子女,另一個子女找上門罵他他得聽著,告他他都會敗訴,你說他會不會因為錢少就直接給你?
很多人認為公證處是六個手指頭划拳多一招,但是你搜搜會有很多案例,什麼隱瞞其他繼承人私吞財產的,給爹媽辦理假死亡證明繼承房產後出售轉移錢款的,爹媽房子被賣了才知道孩子乾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光檔案就一摞,死亡證明,婚姻狀況,子女情況,父母情況全部摸底,兩個人出門走訪調查,二百塊錢可能不夠車錢的。要是把公證步驟撤了你就試試吧,可能爹媽的房子你姊妹賣了你都不知咋賣的。對了,銀行沒告訴你可以不辦公證,可以去法院訴訟麼?二百塊錢可能不夠律師替你寫個起訴狀的。到時候你就知道還不如六個手指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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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宋效田614
試問過去沒有公證處難不成這錢就是銀行的了?不就是強制你去給公證處交錢嘛。交了錢就能取錢,不交錢就不能取錢。關鍵就是這個繞口令!
因為你不知道存摺密碼所以取不出來,但是要是按照繼承,因為繼承人不單單是你自己,所以銀行只能要求公證,畢竟銀行也不知道到底幾個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