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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玖月sss

    原來的夫妻不管是什麼原因,既然已經離婚了,尤其是各自都又再婚了,我覺得就不要再密切的來往了。因為這麼做傷害的人更多了,這既是對前任的不負責,也是對現任的不負責,攪鬧的兩個家庭都不安生。有了孩子的離婚家庭,因為孩子的事,不可避免的會有交集,前任們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不然的話,你懂的!

  • 2 # 蓉城花事

    這個不是打著為孩子的旗號,如果是帶著孩子一起,就是真的為了孩子。

    離婚家庭的孩子更需要關愛。雖然孩子的父母已經離婚。但是為了給孩子一點溫暖,偶爾抽空一起帶孩子出去吃頓飯,或是去遊樂場玩玩。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不知道你為什麼問這個問題?

    如果你是和一個離婚的異性有情感生活,你既然選擇了這樣的異性,就應該信任對方。不能因為對方和前夫(妻)在一起,你就吃醋。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你不應該胡亂猜忌。夫妻或戀人之間最忌不信任,杯弓蛇影,無中生有。

    有離婚史的男女,特別是已經有孩子的,家庭關係會比較複雜,與前任的關係也不可能徹底隔斷,因為孩子的存在,他們必然要打交道。你在和離異的異性交往時就應該有思想準備。

    孩子的每一個成長階段,其父母雖然離婚,但可能都是愛孩子的,因此每個階段做父母的都會共同參與。雖然免不了要打交道,但是既然離了婚,也就沒什麼瓜葛也沒什麼矛盾了。又因為要陪孩子,當然三個人在一起要高興點,陪孩子都挎著個臉算怎麼回事?再說都離婚了也就無愛也無恨了,跟孩子在一起,當然心情好,這情景落在你眼裡當然就是其樂融融了。

    離異的父母如果有了孩子基本上沒法斷絕關係的。你如果選擇了一個有過婚史的異性,就要給予理解,這也是人之長情。

    當然,跟你交往的這個異性具體人品如何?我並不瞭解,你自己應該最清楚。你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對方人品不好,那你也可以分手或離婚。

    但如果只是看到人家三個人在一起其樂融融就心生妒忌,就是自己心胸狹窄,很不磊落了。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你在乎這個異性,那麼你就要克服你的妒忌心理,理解對方,尊重對方。如果不在乎,甚至懷疑對方人品,那麼趁早分手,放過對方,也放過你自己。

  • 3 # Z言語之間

    可以理解這種現象,對孩子的教育很重要。

    這個時候對雙方新的家庭是一種考驗,存在婚姻關係雙方要做到足夠的溝通與信任,每一次與前任的互動都應該提前報備對方,特定必須見面的場合,應該帶著現任,並做到足夠的分寸感。這樣不僅對於現在的家庭有好處;也透過行動告訴了孩子,雖然父母分開了,但父母現在的家庭對孩子都是足夠的愛護的,新的家庭對孩子也充滿了愛。這樣能夠最大限度的減少離婚,重組家庭對孩子的傷害。

    誰都是從孩子過來的,一定要提前與現任溝通好,與雙方父母溝通好,將沒有必要的矛盾提前消滅掉。

  • 4 # 厲害了我森哥

    既然離婚了,就別打著為了孩子的旗號過多往來,沒意思,如果為了孩子,早死了?離了就是離了,過多來往,傷害的是彼此的現任,又進入一個惡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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