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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錦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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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雲飛01
網路玩賭博,男子被迷惑,才半年時間,輸七十萬多,己經為人父,生活不把握,輸光借債賭,一錯又再錯。
害得父母親,借錢難解脫,甚至為賣房,到處在張羅,父母無義務,為兒再奔波,又怕媳離婚,與兒子散夥,如此不孝兒,作孽不可活。
可憐父母心,為兒心操破,老來不安寧,艱難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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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會雜病論
我對這件事情,有以下幾個觀點!
一:該男子既然已經成年了,而且犯下了這麼大的錯誤,父母有理由可以進行拒絕幫忙還款!可是這畢竟是自己的兒子,只能儘自己所能了!
俗話也說的好,子不教父之過!該成年男子一定缺乏很好的家庭教育和缺乏法律意識才導致成現在的模樣!所以說父母多多少少也有些過錯!幫助兒子償還,助其改邪歸正,也是父母應盡的職責!
二、中華民族是一個以血緣為紐帶的大民族,對待子女親人,都如同對待自己的生命一般!
70萬的欠款對於父母來說雖然重於泰山壓頂,可以親情對於父母來說,好比血與肉一般!錢沒了可以再掙,兒子沒了就真的沒了!
三、父母法律知識淡泊!
無論是父債子還,還是子債父換,都只是傳統的觀念!按照法律,發生民事糾紛,應該找債權人其他人無權替他還錢,包括父母!前提是該子已經成年的情況下。於問題相符,成年男子!
如果是未成年人父母是法定監護人,有權償還債務!
所以說該父母法律知識淡泊,如果真是一個逆子,父母完全可以不管他!
四、賭博本來就是違法犯罪的事情,父母應該清楚一點,不能犯了糊塗,親情永遠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償還債務可以幫他,但是進監獄從新做人,可不能干預!
因為,法律為人創造,用於人,造福於人,任何事情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在這裡向全天下有孩子的父母說一句,您辛苦了!一定要加強管教,不能嗜賭成性,否則,等待孩子的將是冰涼的手銬!
法律嚴禁賭博,賭債更是非法的,不具有法律效應,父母沒有義務幫其還債。而且男子已成年,完全具有自己承擔責任的能力。至於父母還是幫忙償還,一方面是護犢之情感化兒子及時上岸,一方面是望生活正常日子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