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期間問世的沃爾克規則是2010年以來美國最大金融監管改革法“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一部分。它禁止銀行用自有盈利交易,限制銀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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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盤和林數字經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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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典
沃爾克規則的誕生的背景是2008年的金融危機。由於銀行機構的過度投機加劇了次貸危機,因此奧巴馬政府批准沃爾克的建議,禁止銀行利用參加聯邦存款保險的存款進行自營交易,投資對沖基金或私募基金。
隨著美國經濟的復甦,沃爾克規則以及其背後的《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存在意義收到了一定的質疑。反對這項法案的人認為執行沃爾克規則的成本太高,對銀行的經營活動造成了很大的負擔,因此沃爾克規則有必要放鬆。近日,美聯儲公佈提議計劃,修訂沃爾克規則,修訂後的法案規定交易資產在10億美元與100億美元之間的銀行只需面臨“溫和”的合規要求,而交易資產在10億美元以下的只需遵守部分沃爾克規則,不必展現合規。
沃爾克規則的放鬆無疑會加劇銀行的風險,但是對美國銀行業的風險的加劇會很小。首先,交易資產在10億美元的銀行在美國約有40家,這些銀行的交易活動佔美國總交易活動的98%,因此只要控制住這部分銀行的交易活動,美國銀行業發生系統性危機的可能性仍然會處於一個較低的水平。第二,這次沃爾克規則的放鬆對小型銀行的優惠最大,小型社群銀行在沃爾克規則修訂後不必被規則所限制,這樣就突出了小型銀行的優點,使得小型銀行可以開展更多的具有特色化的精品服務,使得銀行的盈利機會比之前更多。最後,雖然沃爾克規則的放鬆會加劇小型銀行的風險,但是這也鼓勵了小型銀行優勝劣汰,增加行業的競爭性,又不會太加劇銀行業的風險,客觀上有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
沃爾克規則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一項措施確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銀行的盈利能力,2010年公佈,直至2013年實施也說明了其影響之深,確實需要時間準備。
沃爾克規則其實只是限制了銀行的自營交易,但不要小瞧這麼一個法規,他的影響不僅僅是限制了交易,抑制風險,更深一層的影響是對銀行整體經營和監管的影響,由於沃爾克規則的制定缺乏一個標準,因此在執行上會造成很大的困難,並且,規則之嚴苛不僅影響銀行的經營,還對市場流動性,以及資本市場活力造成一定的影響,此次修改也是出於這個原因。
當然這是修改者的一面之詞,銀行自營交易由於是借用儲戶的錢來為自己盈利,這麼一來,銀行相當於在進行基本零風險的交易,為何這麼說是因為當銀行在自營交易出現大額虧損以至於破產時,公眾的錢要麼得到政府的補救要麼就真的沒了。當年的金融危機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來源於此,誠然,由於自營確實加強了市場流動性,但過度的交易只能讓銀行暴露於巨大的風險中,特別是當前金融環境並不景氣,該現象會更易發生。
就目前的經濟形勢來看,放送沃爾克規則也是情理之中,放鬆可增強美銀行的市場競爭力,並且增強市場活力,除此之外,經過修改減少由於規則不明確而帶來的成本增加,因此筆者認為,放鬆沃爾克規則在一定程度上會加大銀行業風險,但相比於其帶來的優勢這部分風險就顯得並不是那麼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