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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品味人生141378873

    對於你所提問,真的讓人無語。你沒有這個消費能力,就不要呈能。況且你發現不對幹嘛不問?嘴巴長在你身上,不會用是你的事,很多事情是取決於各人心態和行為習慣的好於不好而定。

  • 2 # 淑敏1955

    那就在於你了,如果是貴的地方,你可以不去,想吃就不要怕貴,如果是請客,客人點著名字要這家飯館,那你只能隨從客人,那隻能打腫臉充胖子,現在哪家的飯館也沒便宜的,又不老去上外面吃飯,所以也沒辦法計較這些。

  • 3 # 雲中美景

    謝了!沒有明碼標許可以問呀,不可能每個菜都這樣的,只有一般小餐館才這樣,連選單都沒有,但也絕不會漫天要價。再說了怕上當咱可以不在這兒吃,去別處不就行了。

  • 4 # 長金老者

    記得過去去飯店有些菜品在選單上標的是"時價",意思這種菜主料價格經常變化(也有季節性的),所以按你點菜時價格來定,而不標明固定價格。所以類似菜品如果要點,一定問清價格,以免吃完算賬發生爭執。供參考吧!

  • 5 # 百里秋毫

    說什麼呢?你自己去消費不先問清楚價格,買單的時候覺得貴,還要說什麼呢?凡事多問兩句沒有壞處的,做什麼事都要明明白白的,很多店,地方坑的就是你這樣的,無腦,做事馬虎,不拘小節,吃幾次虧就長記性了。

  • 6 # 餚德愚廚鄔

    講真,早茶,你這價格真不貴,中等不打折的價格而已!

    不打折又不明碼標價的店,而實際收得也不離譜,如果我猜得沒錯這個店的生意並不太差!

  • 7 # 碧海生潮

    仔細確認了一下,確實是“美食”領域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是談談美食就能解決的,估計需要用到其他領域的知識。

    你享受美食完畢,同意付款,說明店家提供的美食和服務符合你的要約。至此,店家一點毛病沒有,作為義務方完成了自己的全部任務。因為是雙務合同,在店家先履行完畢之後,顧客需要完成自己的義務,支付報酬。

    關於報酬沒有明確事先約定而發生爭議時,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按照協商結果履行,協商不成仲裁,仲裁不服訴訟。很明顯顧客向店家發出要約時沒有明確報酬,也就是價格。既然沒有約定,下一步需要和店家協商。

    從這個過程中可以看出,顧客點菜時沒有看到價格就進行點菜,行為不夠嚴謹,導致了最後爭議的出現。但也不排除店家故意沒有在選單上明碼標價,給顧客挖坑。所以雙方都有錯,協商的結果應該是各退一步。建議下次無論去哪裡消費,都要把價格以及服務內容談好再進行消費,避免後期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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