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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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青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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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漫漫憨
近年來,因喝酒出事,同飲者被判擔責的新聞屢見。那有那四種情況同伴會擔責呢?有四點。
一 ,強迫性勸酒。
二,明知對方不能飲酒仍勸其飲酒。
三,未安全護送醉酒者。
四,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意外的。
那是否簽了“承諾免責書” ,同伴就可以萬事大吉,開懷暢飲了呢?當然不是的,來看看有關的法律發規吧,或許瞭解過後還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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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我一位
承諾免責書的內容很重要啊!?
比如某人說其有重度高血壓,但老友相逢願千杯不醉不醉不歸,所有後果自己全部承擔。但喝酒過程中,其他人看到異常仍不加阻止,個人覺得應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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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俠隨我心
免不了責,雖然有什麼承諾書,但是,你明明知道和這樣的人喝酒有危險?為什麼偏偏讓他參與其中呢?不喝酒的理由多的是,為什麼偏偏找一個承諾書做為喝酒出事之後的免責理由呢?
一、酒前承諾免責書的法律性質
酒前承諾免責書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契約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理應遵守,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原則前提下有效。
二、酒前承諾免責書的法律效力
依照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酒前承諾免責書因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所以該免責書無效。
三、簽訂酒前承諾免責書後發生意外,同伴法律責任。
酒不過量何過之有?小酌怡情,大酌不僅傷身,還可能對同飲者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