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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木

    看到這個標題,讓我想起電影《肖申克的救贖》上的布魯克斯與瑞德,布魯克斯在監獄呆了五十年,從二十歲呆到七十歲,瑞德呆了三十年,從監獄獲釋後,看到外面已是日新月異,而自己什麼也不懂,沒有什麼生活技能,只能在一間超市打零工,到處被人嫌棄,二人都非常不習慣監獄外的生活,甚至產生了重回監獄終老的想法,瑞德更是誇張到不打報告便尿不出尿的程度,最終,布魯克斯選擇了用床單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而瑞德則去了墨西哥。

    所以,這個73歲慣偷之所以屢教不改,除了本性的可能,我覺得至少還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思考:

    1. 缺乏基本的謀生技能,除了做小偷,他沒有辦法活下去。即使去撿垃圾,他都摸不到門路。

    2. 周邊親鄰的眼光容不了他,讓他破罐子破摔,在大部分人眼中,做了一次小偷,終身就都打上了小偷的烙印,無論你會不會再重走舊路,別人都會拿著有色眼光來看你。

    3. 他已經習慣了進出監獄的生活,不會像常人一樣對監獄帶著巨大的恐懼,偷東西不被抓就可以用換來的錢享受生活,被抓的話也無所謂,進監獄對他來講,像去度個假一樣。

    當然,最大的問題可能還是在他自已身上,可能在他的意識與三觀中,偷盜不再是可恥的事情,而只是他正常謀生的唯一技能。

  • 2 # 凌晨奇談室

    首先我要說的是老人都73歲的高齡了,還衝鋒在偷盜行當的第一線,而且3年被抓了6次,這最起碼證明了老人在親情上是缺失的,或者說生活是緊迫的,老人以73歲的高齡還衝鋒在第一線,這一點上可以分析出老人在年輕時肯定沒有好好的生活和奮鬥過,再有就是老人不是孤寡,就是兒女不孝吧!

    我們首先不說老人的自身原因,也不要用我們認為的道德觀去理解他,評判他,因為他對我們的道德審判肯定會無所謂,也不會在乎。如果在乎的話就不會3年被抓6回了!不用說他了,幾乎所有人在被生活壓的快死的時候,道德與尊嚴都不及一碗米飯來的實惠!在生死關頭之時法律也許還沒有一根棍子更加能給自己帶來安全感!也許老人對進看守所還是很嚮往的,至少在看守所里老人才像一個正常人,雖然在看守所也要工作,但至少裡面的人不會把他當做像瘟疫一樣吧,這裡面沒有歧視,沒有厭惡,沒有風言風語和異樣的眼光!還有免費的飯可以吃!

    老人這麼做肯定是違法的,不道德的,所以他必須接受法律對他的制裁!可在老人犯法的背後是不是反映了很多社會上的不良風氣,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他犯的錯法律自然會給他一個公正的審判,可他在法律上已經為自己的錯誤買完單了!為什麼我們還要把他看做洪水猛獸般呢?說實話如果老人有兒女,有家庭,我不信有誰願意放著舒服日子不過偏偏出來做這種見不得人的事!

    或者老人是孤寡老人,那麼我們的社會責任又在哪提現?社會保障又有什麼用途?難道活活把老人餓死,或者讓老人去乞討!才符合我們的道德觀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身心合一,命運交織,難捨難分,這才是真正的愛情,你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