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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耳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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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072962286144
請問家裡是貧困戶。但取的老婆是街道戶口。也不能把老婆戶口拿入農村。如果老婆生病了。住院了。能否亨受貧困戶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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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波不興3291
作為民政部門工作人員,簡單回覆一下這個問題。
題主的問題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年住了兩次院,醫療費用該如何報銷?
建檔立卡貧困戶,這是扶貧部門使用的一個概念。近兩年,尤其強調低保政策與扶貧政策的有效銜接,對此有一定了解。
目前,甘肅省因貧困人口基數大,貧困程度深,脫貧任務艱鉅。省政府明確,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住院費用,在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報銷後的剩餘部分,本人只負擔3000元,其餘部分由民政部門在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予以全額報銷。這是德政,投入力度空前。
至於題主提出的問題,建議諮詢當地民政部門(或醫保局,此項業務己劃轉醫保局管理)或扶貧部門。
據我瞭解,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大病報銷政策,兩項保險分別平均報銷75%;在縣域內、市級、省住院,個人年多自付費用封頂額分別為1000元、3000元、6000元;個人自付封頂額之上的費用全部由醫保基金報銷。具體報銷流程如下:
一、定點醫院就醫以後,醫院直報或縣醫保中心報銷。二、醫保報銷支付後自付費用超過5000元的話,大病保險再繼續報銷。三、大病保險賠付後,如果自付費用還超過5000元,並且你有商業補充保險的話,再報銷。四、經過上述補償後仍需救助的,按醫療救助規定到民政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