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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多財稅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2 # jalingzhou小周

    不用,沒簽勞動合同的就好像是臨時工,就要你隨時想離開就跟老闆說一下什麼時候走就跟同事交接一下工具就可以了。

  • 3 # 羿宸果果看電影

    不需要,願意搞的話還可以賠你2個月的工資,沒合同估計社保都沒交吧,這部分錢也能要的回來,社保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一下就可以,填個單子,60日解決,工資去勞動仲裁處仲裁,事實清楚基本會幫你協調,不需要真的打仲裁,基本能解決。要想快直接打市人社局舉報電話,你打了後他們會下督辦單給歸屬的監察大隊,上面有結案時間會督促他們儘快解決。自己去的話可能會拖拖,因為他們上級單位不清楚。職責這塊現在抓的很嚴,案子解決不了的話他們會被扣分,影響年底獎金。不要怕麻煩,自己應的錢就要去爭取!

  • 4 # 徐哥從頭再來

    沒簽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走,公司違法,沒有理由扣你的錢!

    為什麼呢,勞動合同約定了雙方的責任,也就是在勞動合同上才說明了,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自然就沒有這樣的規定,也就是說,你隨時可以走,你們雙方並沒有約定過任何檔案形式的內容,你幹活,他發工資,這僅僅是出於協商,並沒有規定有任何理由扣你工資!

    再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了,本身企業已經違反勞動法,你走了,但是不能白白的走了,還可以讓對方賠你錢!

    所以,面對這樣的情況,第一勞動者先不要慌,儘量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一致不同意你的離職,非要扣你一個月工資,那麼你完全可以,先離職,然後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到相關部門投訴,最後獲得賠償,當然如果不行,也可以從法律途徑,畢竟用人單位違法,也就是說,沒有勞動合同。更沒有社保,那麼也可能存在偷稅漏稅,那麼後果更加的嚴重。

  • 5 # 雜談歷史

    沒有籤勞動合同,其實想啥時候走就啥時候走,如果你入職後沒簽勞動合同,那麼一個月以後你就可以提出仲裁,申請200%的工資補償。

  • 6 # 風一樣的東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可以得知,以下兩種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但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在勞動關係建立滿一月後第二日起至滿一年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超過一年則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無需再支付雙倍工資。即用人單位最多應當支付不超過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之後滿一年之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在勞動關係建立一個月之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前一日此期間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 7 # 大牛牛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 8 # 過去的事8081820

    沒簽合同,那就是說沒受約束咯,在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企業在考察你,同時你也在瞭解企業,當雙方有一方覺得不合適,企業可以隨時讓你離開,相對的你也可以隨時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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